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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桂花树补偿,赠予钱需要纳税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1-19 00:58:3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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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桂花树补偿,拆迁桂花树怎么赔 ,法律分析:凡在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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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桂花树补偿,拆迁桂花树怎么赔

法律分析:

凡在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拆迁桂花树怎么赔?

法律分析:

凡在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农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拆迁桂花树怎么赔偿

这是按照您当地政府进行的市场估计进行补偿的,还与您的树的生长期有关系,我给您发一个标准您可以结合您所在地区的市场价格,您可以进行参考。

这个不是很准确,您可以在您的附近的市场价考察一下,结合上述标准,结合市场价,还有结合您果树的生长期来确定这个问题。

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3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0元。

5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20元。

6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0-18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50元。

7杂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0元。

四、征地桂花树补偿新标准

法律分析:一般林木:幼龄林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桂花树的赔偿价格表

法律分析: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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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萧涛若

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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