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房屋拆迁有补偿吗,购房后权益受到侵害我们应该怎么做,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购房者(也可以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协商一致,这是最快捷、最经济的解决方法双方应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购房者(也可以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协商一致,这是最快捷、最经济的解决方法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和解的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2、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且房屋买卖的争议比较明确,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所在地或者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消协投诉应当提交详细的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虽然消协的决定对双方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但对开发商的社会形象会产生影响,因此这种方法会有一定效果。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涉及中介机构收费、购房合同约定外的其他收费和物业管理收费等纠纷的商品房买卖,购房者可向有关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纠纷的商品房买卖,购房者可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涉及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和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房屋产权人或相关消费者(包括购房者)可以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4、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协议,约定了争议的处理方式,如未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根据约定的方式解决纠纷。
5、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房地产纠纷交付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仲裁的优点是快捷,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成员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选定的,有利于减少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
6、诉讼是最后的解决之道。诉讼讲求证据,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依照相关规定,购房者在收房时应当在检验期间内检验。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要及时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联系,以便尽快进行修复。必要时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留下证据,文字性的记录最好要有开发商的员工或第三人见证,以增强其证据的效力。另外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开发商进行修复的证据;房屋质量问题和修复时对业主造成损失的证据。掌握了证据,在诉讼中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法律分析:购房是一项重大的财产交易,涉及众多法律问题。购房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购房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应当在购房后及时办理房产证,确保自己的房产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2. 查阅土地和房屋产权证明:购房者应当仔细查阅所购房屋的土地和房屋产权证明,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属,避免购买存在纠纷的房产。
3. 签订合同:购房者应当与卖方签订明确的房屋买卖合同,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合同中应当包含房屋交付时间、房屋面积、价格等重要条款。
4. 缴纳税费:购房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税费,避免因税费问题导致后续产生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不动产权证书是证明不动产权利的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平等自治、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法》第七条: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征收房产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应税行为和计税方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购房者应当充分了解以上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产纠纷中购房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
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房屋被拆迁时,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房屋被拆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方式有:
1.进入拆迁的初期,被拆迁人一定要注意搜集有关拆迁方面的各项文件;
2.拆迁公告发布不久,就会有拆迁公司上门洽谈,此时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让其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
3.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谈话,必要时要做录音;
4.注意查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
房屋被拆迁后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房屋被拆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方式有:
1、进入拆迁的初期,被拆迁人一定要注意搜集有关拆迁方面的各项文件;
2、拆迁公告发布不久,就会有拆迁公司上门洽谈,此时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让其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
3、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谈话,必要时要做录音;
4、注意查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
房产纠纷怎么打官司,有什么步骤
房地产纠纷有以下几个步骤:
1.事诉讼状。
2.提交诉讼状和证据。
3.举证。
4.开庭审理。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导致购房纠纷怎么办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解决购房纠纷的途径如下: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仲裁解决;
4、行政解决;
5、诉讼解决。
房产纠纷中如何评定法院执行期
房产纠纷法院判的份额的执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
2、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协助执行原则。
案例1:逾期交房
案例:市民黄先生反映,他于2011年12月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3年4月,但在履约过程中,开发商一直到2013年7月才交房,延期交房超过90天。
建议:当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时,若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若无约定,则依法确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可要求开发商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
案例2:定金纠纷
案例:2012年10月,张小姐在某开发商售楼处认购了一套商品房,交了2万元认购金并签订了认购书。认购书对房屋位置、面积、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限等都进行了约定。然而,当张小姐如约前往售楼处签订合同时却发现,开发商在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有许多内容显失公平,例如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免责条款,无法办理按揭款应3日内以现金补足等。对此,张小姐认为这是一份不公平的购房合同,拒绝签字,要求协商更改合同。随后,开发商通知张小姐没收其定金。
建议:依据最高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在这个案例中,开发商在事先未告知的情况下,要求张小姐签订有不对等条款的合同,侵害了张小姐的合法权益。在张小姐提出合理异议后,开发商拒绝协商变更合同条款,并单方提出没收定金;因此,致使购房合同不能签订的责任在开发商。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案例3:广告与实际销售不符
案例:市民覃先生2012年购房,购房过程中,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上注明,小区内将配套150平方米的会所,还有数千平方米的绿地供老年人休闲娱乐。交房后,承诺的会所变成了对外经营的酒楼,绿地也变成了停车场。覃先生气愤地表示,当初选择这个小区,就是看中配套齐全,环境优越宜于养老;现在承诺无法兑现,开发商却以合同未出现相关约定为由拒绝兑现。
建议:广告是对整个楼盘的宣传,不会具体到某套商品房,购房者应对具体的单元、楼层、朝向、户型等做具体的了解。比如说“二房变三房”“赠送小花园”“俯瞰江景”,“毗邻公园”等定义较为模糊的宣传,如果购房者是看广告宣称的内容而购房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建议购房者一是不能只轻信广告,应以实物为准,最好到现场观看。
此外,广告及销售人员所承诺的事项法律上是以书面合同约定为准,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合同上是否标明相应的条款。当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为了预防后期出现问题时维权难,最好能够将比较重要或直接影响购房决策的宣传内容加入到合同正式文本或合同附件中;或者通过留存资料,甚至手机拍照等方式取证,以便于在产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4:逾期办理产权证
案例:市民周女士很气愤,因为其买房4年了,可房产证一直没有拿到。据她介绍,2009年她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开发商口头承诺在9个月内办下产权证。2013年,周女士打算将该房子出让,但是因为没有产权证而迟迟无法交易。
建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组织施工、建设,以致出现规划及竣工验收困难,是造成产权证逾期的重要原因之一。遇到这种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出台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基本问题的解释》中,对房开商不按时办理产权证也有明确规定。购买商品房迟迟拿不到产权证,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赔偿损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5:房产面积差异纠纷
案例:2012年1月罗先生购买了某小区房屋一套,在2013年12月份开发商交房时,罗先生发现房屋面积由120平方米减小到了117平方米,这种时候他该怎么办?
建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以此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法律分析:1、了解当地购房政策、房产项目的背景、房产及房产公司是否正规手续齐全有无预售资格,以及房屋的产权归属、地段、环境等。
2、了解并正确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能力,注意资金安全,注意贷款方式和还款方式,以及异地使用公积金情况。
3、在合同中应明确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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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售楼处房屋拆迁有补偿吗,售楼处拆了代表房子卖完了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韦月
内容审核:李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