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受益人,去世老人的宅基地有补偿吗,如果去世老人的宅基地被征收,那么是有补偿的。根据法律规定,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因此其补偿款属于老人,老人去世后,补偿款将按遗产分配给继承人。一、老人去世还能否领工资老人去世
如果去世老人的宅基地被征收,那么是有补偿的。根据法律规定,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因此其补偿款属于老人,老人去世后,补偿款将按遗产分配给继承人。
一、老人去世还能否领工资
老人去世不能领工资。养老金的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是分开的,通常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就不可以领取了。也就是说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补贴外,由法定继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继承人只能领取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如果继续领取而没有上报死亡,就会形成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二、户口已迁出村里拆迁有补偿吗
户口迁出是还有补偿款的。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个人进行修建的,个人可按照房屋的所有权或者是继承权主张拆迁补偿,因此只要房子还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就有权利领房屋的拆迁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耕地被征收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三、村民死亡后的征地补偿款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村民死亡后的征地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征地补偿费应该属于集体所有,再由集体分配给村民,如果村民死亡以后,自然也就丧失了对本村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没有了承包经营权,自然没有办法得到补偿。不能得到补偿,也就没有遗产。
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父亲去世宅基地不可以确权。具体情况如下:1、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继承的,当事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部份;2、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3、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4、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需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若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在申请宅基地,是不予批准的。宅基地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而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老人去世宅基地过户流程如下:1.过户申请,当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其继承人满足房屋继承的条件时,可以先向村集体申请变更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人;2.过户资料,当满足宅基地过户的条件时,申请人可以先准备好过户的资料,一般是需要过户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村委会同意转移的证明书等必备的资料;3.过户审核,当资料准备齐全后,便可以申请过户登记,需要先将资料递交给村集体,村集体审核通过后,将资料递交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便可以登记发证。老人去世宅基地过户需要的材料有: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6.其他必要材料。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在这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在宅基地原户主去世30日之内进行过户办理。一般需要过户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当资料准备齐全后,需要先将资料交给村集体,由村集体审核通过后,再将资料递交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过后,就可以登记发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行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与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土地管理信息。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老人过世后子女户口还在本村的,可以由子女继续占有宅基地。
子女户口已迁出本村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可以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或者将房屋出售给可以享有本村宅基地的村民。
一、居民户口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
居民户口子女不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
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宅基地不是父母的合法遗产,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因此房屋继承不关乎户口,只要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即可按照民法典规定享受继承权,但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继承。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以取得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把房子卖给村里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不愿出售的,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人死亡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
人死亡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使用权即归继承人所有。
2、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利。
3、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4、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包户内的人全部死亡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户内还有其他人的,其中一人死亡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享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继承人如何划分
●农村宅基地拆迁后;补偿款是属于个人还是集体的?
●宅基地拆迁利益分配纠纷
●宅基地被征收补偿款归谁
●宅基地征收补偿纠纷
●拆迁赔偿宅基地
●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例
●宅基地拆迁补偿纠纷案例
●被征收宅基地补偿
●宅基地拆迁被安置人
●拆迁受益人是谁
●拆迁受益人是谁
●拆迁实施单位
●拆迁补偿对象的认定
●拆迁补偿款如何确认收入
●征地拆迁单位
●对拆迁怎样认定人员身份
●拆迁实施单位的职责
●拆迁安置单位
●拆迁安置单位
●绵阳市宅基地拆迁补偿,四川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杞县征收拆迁宅基地补偿,土地征地补偿包括什么: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拆迁宅基地补偿是什么标准赔,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全村拆迁没宅基地的有补偿吗,农村户口没有土地没有房子拆迁有补偿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深圳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拆迁补偿女儿宅基地,宅基地拆迁出嫁的女儿能分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城市宅基地小区拆迁怎么补偿,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如何赔偿: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房改房宅基地拆迁补偿,房改房拆迁补偿: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宅基地拆迁补偿包括的内容,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宅基地征用拆迁怎么补偿,农村宅基地和房子拆迁怎么赔偿: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宅基地公寓拆迁补偿,公房拆迁怎么补偿: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宅基地钢结构拆迁补偿,婚前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南昌,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购买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居民买农村宅基地拆迁能给补偿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老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真实吗,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如何补偿: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河南房屋拆迁补偿底线,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有哪些: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对象,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宅基地拆迁房补偿标准,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现在农村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如何补偿: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受益人,农村宅基地拆迁后;补偿款是属于个人还是集体的?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彭晨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