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农村拆迁补偿,巴南区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征地在近代化的建设当中已经极为常见。对于不同的土地类型以及地区经济,国家以及政府部门会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偿费用。征地补偿一般会进行金额补偿。针对巴南区征地补偿的办法主要围绕着补偿金补偿以及安置房等
征地在近代化的建设当中已经极为常见。对于不同的土地类型以及地区经济,国家以及政府部门会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偿费用。征地补偿一般会进行金额补偿。针对巴南区征地补偿的办法主要围绕着补偿金补偿以及安置房等补助这两种主要方法。
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户是指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第四条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其共同确认的有关材料应当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内容。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事项,应当予以公示。
第七条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第八条征收或者征用农村土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征地手续并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拖欠征地补偿费。
一、巴南区征地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
搬家补助费,3人及以下的每户800元,4人及以上的每户1000元。
自拆自建户宅基地补助费按迁建户3人及以下户每户6000元、4人户每户8000元、5人及以上户每户10000元进行定额补偿,并且每人一次性发给2000元搬迁补助费。
二、商业征地土地补偿有什么标准
1、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标准在其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有详细的说明,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①、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③、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委员会申请鉴定。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4、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征收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构附着物和建筑物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分地区类别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元,二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三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土地补偿费支付方式为,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2、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000元。
3、青苗补偿费按批准征地的面积(其中扣除林地、建设用地面积)计算补偿,由征地办公室将青苗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支付给青苗所有者。
一、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二、哪些情况不给补偿?
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林木等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1、不具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
2、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修建的建(构)筑物;
3、拟征地告知后抢栽抢种的青苗、花草、林木;
4、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5、天然野生杂丛。
巴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包括货币补偿、安置补偿和搬迁补助等几种方式。巴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遵循国家相关规定。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房屋拆迁补偿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安置补偿和搬迁补助。具体标准如下:1、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档次等因素计算,一般分为住房部分货币补偿和非住房部分货币补偿。2、安置补偿:对于无法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拆迁户,应当为其提供相当于被拆迁住房价值的安置住房或者货币补偿。3、搬迁补助:对于因拆迁需要而需要搬家的居民,应当给予一定程度的搬迁补助。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巴中市也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因素进行了一定的补充和完善,如在货币补偿标准中增设了财产损失补偿等内容。如果拆迁户对补偿标准存在异议,是否可以提出申诉?如果拆迁户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存在异议,则可以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如果经过初步调解仍无法解决,则可以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巴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安置补偿和搬迁补助等方式,遵循国家规定并根据当地情况作出合适的调整和完善。拆迁户如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湖北巴东2019征地补偿标准是,菜地和果园茶园都是52,360元每亩,没有利用开发的土地是23,800元每亩,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倍数、修正系数及青苗补偿标准的函》(鄂土资函〔2014〕24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东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巴政规〔2015〕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征收或征用本县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需要使用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本办法执行,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县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县国土资源局为全县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对土地征收或征用的补偿安置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履行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报批手续,签订征地协议,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和中介测量机构遴选工作。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负责与被征地户签订征地安置协议,履行征地补偿安置职责,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及维稳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对违法建(构)筑物予以认定,指导地上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调查评估和认定。县林业局负责被征土地上的林木调查登记、林地报批和办理林木砍伐许可手续、林地核减、变更或注销《林地承包合同书》《林权证》。县农经局负责被征承包耕地的核减,变更或注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人社局、民政局负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资金运行监管。县公安局负责土地征收范围内村(居)民的户籍审核工作和维护征地、拆迁正常工作秩序。项目业主和主管单位负责配合土地征收或征用工作。
一、征地补偿安置
第四条发布征前公告。县国土资源局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向拟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户予以公告,发布拟征收土地告知书。在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林木和抢搭、抢建的地上建(构)筑物及抢装的装饰,征地时不予补偿;不具有合法产权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性建(构)筑物不予补偿;对突击分户,无正当理由违规迁入户口的不予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征前公告发布后,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在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审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士兵退伍、学生入学以及刑满释放等情况必须入户的除外;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五)批准房屋过户、土地流转;
(六)变更房屋、土地用途;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巴中农村拆迁标准
●巴中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巴中拆迁政策
●巴中拆迁补偿标准
●巴中市房屋拆迁
●巴中农村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巴中市房屋拆迁补偿
●巴中市关于征地拆迁文件
●四川巴中拆迁办电话
●巴中拆迁标准
●巴中拆迁政策
●巴中拆迁政策
●巴中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巴中市拆迁办电话
●巴中市拆房补偿文件
●巴中市关于征地拆迁文件
●巴中农村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巴中市拆旧房旧宅补偿标准
●巴中市房屋征收管理局
●巴中最近拆迁政策
●巴中市拆迁补偿标准,四川巴中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巴中市拆迁补偿,四川巴中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巴中农村拆迁补偿,巴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巴中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巴中市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巴中市2021年拆迁补偿标准,四川省2024年征地补偿标唯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巴中市农村拆迁补偿办法,巴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巴中市拆迁咨询电话是多少,巴中市拆迁咨询电话: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山东成武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巴中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条款: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巴中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巴中市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巴中拆迁补偿32号文件标准,巴中市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巴中市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公告,巴中市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四川广巴高速拆迁补偿标准,巴中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条款: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通江2013年拆迁补偿城乡标准,巴中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条款: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成武农村拆迁补偿标准2021,巴中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条款: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灌南拆迁补偿标准2020,巴中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条款: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巴中市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文件,巴中市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上泊路拆迁补偿标准,巴中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条款: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独山县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标准,巴中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条款: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河南内黄拆迁补偿标准,巴中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条款: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巴中市农村拆迁补偿,巴中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潘国中
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