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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房屋拆迁补偿,昌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0-27 05:26:43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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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房屋拆迁补偿,2021年昌邑哪些村要拆,近日,2021年昌邑市8处镇街区共计8612户农村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邑分中心进行分批开标,截至6月30日,已全部完成开标工作,中标结果将在山东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

昌邑市房屋拆迁补偿,昌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昌邑市房屋拆迁补偿,2021年昌邑哪些村要拆

近日,2021年昌邑市8处镇街区共计8612户农村清洁取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邑分中心进行分批开标,截至6月30日,已全部完成开标工作,中标结果将在山东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





经过前期入户实地察看和群众意愿征集,本着因地制宜、惠民利民的原则,2021年昌邑市冬季农村清洁取暖主要采购和安装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等“电代煤”设备。市住建局会同各乡镇对参与招标的企业,从企业信誉、设备型号、售后服务、交货期、业绩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筛选,切实保证产品质量。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 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折叠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 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拆迁


拆迁



由于原有的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凝聚了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资金和劳动力,并且房屋的拆除也影响了他们赖以栖身的物质场所,所以,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也符合社会道德,有必要对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者、使用者给予适当补偿和安置,维护他们正当、合理的利益。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符合城市规划、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四个基本原则。

二、昌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一、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每个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涉及到不同地段也会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涉及到地段比较好的情况下,则需要补偿更高的征地标准,但如果地段经济效益不好,则补偿标准会低一点。所以当地政府应当进行调查,并向公民公示,接收公民的意见建议,以制订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

三、2021年临邑县拆迁的村庄

法律分析:临邑县临邑镇东三村

2021年临邑镇东三村是没有拆迁计划的,

法律依据:《关于乐陵市大孙乡何家拆旧安置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12号)、《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报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4〕1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文件规定。原则同意乐陵市大孙乡何家拆旧安置项目实施方案,涉及大孙乡何家、王家,拆旧总规模9.6283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9.628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6283公顷,拟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7等)。安置区位于大孙乡王家、吕家,总面积0.982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0.9825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0.9825公顷)。

四、昌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一、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五、2021年临邑县拆迁的村庄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临邑县临邑镇东三村

2021年临邑镇东三村是没有拆迁计划的,

法律依据:

《关于乐陵市大孙乡何家拆旧安置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12号)、《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报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4〕1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文件规定。原则同意乐陵市大孙乡何家拆旧安置项目实施方案,涉及大孙乡何家、王家,拆旧总规模9.6283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9.628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6283公顷,拟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7等)。安置区位于大孙乡王家、吕家,总面积0.982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0.9825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0.982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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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昌邑市房屋拆迁补偿,昌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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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沈黛

内容审核:刘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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