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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30年拆迁补偿,农民的开荒地村里有权收回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0-24 17:57:1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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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30年拆迁补偿,征收开荒30年土地的赔偿归谁,农田征收补偿程序及标准。征地方案由政府拟定并审批,公告后进行征地。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类型、年产值、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计算

开荒30年拆迁补偿,农民的开荒地村里有权收回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开荒30年拆迁补偿,征收开荒30年土地的赔偿归谁

农田征收补偿程序及标准。征地方案由政府拟定并审批,公告后进行征地。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类型、年产值、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计算。各地政府应定期调整补偿标准,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定价。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等因素而异,不可一概而论。

法律分析

如土地确为开荒地,也从未经过确权发证。征收时,安置补助费归实际耕种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土地部分的补偿款归土地原始权利人,一般情况是归集体,由集体分配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农田征收补偿程序:

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息息相关,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各个省市地区也因为经济水平不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也可能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结论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密切相关,因此并非一成不变。各省市地区根据经济水平的不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也可能有所差异,不能一概而论。征地补偿程序包括拟定征地方案、审查报批及批准、征地方案公告等步骤。农田征收时,补偿费用归实际耕种者、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土地部分的补偿款一般归集体,由集体分配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农民的开荒地村里有权收回吗

农民的开荒地村里有权收回。因为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开荒需征得土地所有权人即村委会的同意,未经批准开荒的土地,村委会有权收回。不过按人性化操作,可给予开荒农民一定的补偿。虽然荒地荒山属于集体所有,但集体在收回使用权的时候,应当对地上附着物给与一定的损失。如果对赔偿不满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规定,农民自行开荒地,可无偿使用3年,3年后村委有权收回。土地是国家的,只能和当地有关部门协商。开荒地三年不要税费,三年后就应该由村委会承包下去,你就应该交承包费了。补偿项目有:1、开荒误工费;2、土壤改良费;3、地上建筑物费,青苗费,4、其他一切你为此付出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三、开荒30年的土地被征收钱归谁?

如土地确为开荒地,也从未经过确权发证。征收时,安置补助费归实际耕种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土地部分的补偿款归土地原始权利人,一般情况是归集体,由集体分配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农田征收补偿程序:

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息息相关,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各个省市地区也因为经济水平不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也可能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农民开荒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开荒地的土地补偿归荒地开垦者。开垦荒地如果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的,会受法律保护,当发生土地征收时,应当依法向垦荒人作出补偿。但是,如果开垦禁止区域内的荒地,不但没有补偿,还可能会面临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一、农田征收补偿程序: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 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 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 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在当地予以公告。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开荒地征地补偿归个人还是集体

征地补偿开荒地不归个人,荒地本身就是国家的自然资源。不会因为开垦而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的年限不超过七十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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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汤伊佳

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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