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房屋拆迁按人口补偿吗,长春卡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什么是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
什么是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征地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地上附属物补偿和拆迁过渡期补偿。
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含卡伦镇
)
长府发〔20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征地,合理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公布长春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适用范围是指长春市市区的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经济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
二、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发生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
三、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一类区160元/平方米;二类区120元/平方米;三类区100元/平方米;四类区80元/平方米;五类区70元/平方米;六类区65元/平方米;七类区50元/平方米。
四、征收土地时,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
五、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
六、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菜地上的青苗按照3.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其它耕地上的青苗按照2.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七、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给予补偿;使用期为2年的,按20%给予补偿。
八、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可参照国有土地拆迁法规给予补偿。
九、建设项目占用菜地的,新菜地建设基金按照3.5元/平方米乘以相应的倍数收取;占用其它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照2.0元/平方米乘以相应的倍数收取。
十、土地征收前,市政府向被征地单位发出拟征地通知书后,在拟征收土地上突击抢种、抢栽、抢建的农作物、树木和设施,不予补偿。
十一、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和双阳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另行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报市政府备案。
十二、合隆镇执行农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米沙子镇、万宝镇执行德惠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卡伦镇、东湖镇、龙嘉镇执行九台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十三、国家和省对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春市市区耕地平均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长府发〔2008〕9号)同时废止。
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含卡伦镇)长府发〔20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征地,合理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公布长春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适用范围是指长春市市区的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经济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
二、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发生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
三、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一类区160元平方米;二类区120元平方米;三类区100元平方米;四类区80元平方米;五类区70元平方米;六类区65元平方米;七类区50元平方米。
四、征收土地时,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
五、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
六、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菜地上的青苗按照3.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其它耕地上的青苗按照2.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七、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给予补偿;使用期为2年的,按20%给予补偿。
八、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可参照国有土地拆迁法规给予补偿。
九、建设项目占用菜地的,新菜地建设基金按照3.5元平方米乘以相应的倍数收取;占用其它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照2.0元平方米乘以相应的倍数收取。
十、土地征收前,市政府向被征地单位发出拟征地通知书后,在拟征收土地上突击抢种、抢栽、抢建的农作物、树木和设施,不予补偿。
十一、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和双阳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另行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报市政府备案。
十二、合隆镇执行农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米沙子镇、万宝镇执行德惠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卡伦镇、东湖镇、龙嘉镇执行九台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十三、国家和省对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四、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春市市区耕地平均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长府发〔2008〕9号)同时废止。什么是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征地补偿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地上附属物补偿和拆迁过渡期补偿。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应先补偿、后征收。即应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一、长春市朝阳区征地补偿标准
长春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长春市朝阳区征地补偿的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辽宁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长春市朝阳区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辽宁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长春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参考以上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吉国土资耕函〔2012〕1039号文件批准,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潭镇丰产村集体土地40.3463公顷,其中:旱田26.6865公顷,农村道路0.0611公顷,河流水面1.8978公顷,农村宅基地11.7009公顷。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按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长春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长府发〔2010〕8号执行。支付对象为:本次征地需要补偿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召开村民体表大会,确定的被补偿人员。支付方式:以转帐方式支付。
三、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以拆迁部门踏查数据为准,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参照《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补偿管理暂行办法》长净管〔2012〕5号执行。
四、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并向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递交。
五、被征收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超过总人数一半以上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净月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听证。
六、本公告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此公告二○一三年四月三日以上内容为长春市为规范补偿标准而发布的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也是为了补偿损失,但是也要遵循法律条文的规定,任何补偿都是有标准的,您可以参照标准,看看自己符合哪一项,再计算出自己应得的补偿。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和征地补偿有关的法律条文,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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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安县房屋拆迁按人口补偿吗,2021年农安县拆迁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汤峰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