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里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占地哈尔滨补偿,哈尔滨拆迁占地补偿涉及多个方面:一、房屋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
哈尔滨拆迁占地补偿涉及多个方面:
一、房屋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因此,在哈尔滨拆迁占地时,被拆迁人可获得的房屋补偿应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应给予的补偿还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有权获得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同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这意味着如果拆迁导致被拆迁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征收部门需要对此进行补偿。
四、土地补偿
对于占用耕地的补偿,根据黑龙江省的补偿标准,不同类型的土地有不同的补偿金额。例如,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等。这些补偿标准会根据土地类型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调整。
总的来说,哈尔滨拆迁占地补偿包括房屋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土地补偿等多个方面。具体补偿金额和标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和执行。
法律分析: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哈住建征通[2019]7号文件,声明因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需要,道外区开源街、香坊香安街、道里区安宁街等18个棚户区改造(城市疮疤)项目已列入全市房屋征收计划,辖区政府拟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实施征收。辖区政府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哈尔滨市香坊区动迁补偿标准如下:
1、对被征收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每套具有合法产权证照的房屋给予10万元奖励,对超过签约期限搬迁的,货币化安置奖励资金按照每周不低于20%的比例递减;
2、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超出原房建筑面积部分按选定现房的公示价格交纳购房款;
4、按照被征收房屋补偿款15%和85%的比例分别对直管公产经营单位和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
动迁需要哪些资质
动迁需要以下资质:
1、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有常设的拆迁部门;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4、拆迁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一、哈尔滨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根据实施意见,对集体建设用地上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采取两种补偿方式,一是当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提供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重新建房的,按照相关规定,以货币化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二是当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重新建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
对集体建设用地上非住宅房屋的征收,可采取货币化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青苗补偿标准按每平方米8元执行,青苗补偿后不再对地上物另行补偿。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哈尔滨市征地补偿如何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一般情况下,哈尔滨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有以下的三种补偿情况: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用;2、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3、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用。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道里区拆迁办地址
●道里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道里区征收通告
●2020年道里区哪动迁
●道里区动迁规划图
●道里区动迁办电话
●道里区动迁最新信息
●哈尔滨市道里区拆迁办电话
●道里区征收办电话地址
●道里区最新征地项目
●哈尔滨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哈尔滨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2021年哈尔滨拆迁
●哈尔滨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哈尔滨楼房拆迁
●哈尔滨房屋拆迁
●哈尔滨拆迁法
●哈尔滨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暂行规定
●哈尔滨楼房拆迁补偿
●哈尔滨拆迁补偿政策
●房屋拆迁堤坝有补偿吗,莱西市农村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农村拆迁补偿 楼房面积计算,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土地面积还是面积算: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重庆涪陵江东房屋拆迁补偿,重庆涪陵区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宁波鄞州区房屋拆迁律师,宁波城市房屋拆迁官司律师费收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楼房拆迁征收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房屋补偿金预计多久到账,邵东补偿款什么时候到账: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济南市城中村楼房拆迁补偿,济南市历城区城中村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征地拆迁为什么要请律师维权?,房屋拆迁,可以找律师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清远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清远市清城区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甘肃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甘肃省拆迁补偿标准文件: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城市楼房拆迁补偿农家乐,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农村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分红,分红属于征地补偿款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楼房拆迁国家补偿标准,楼房拆迁怎么补偿,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又是怎样的: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协议签订前需要跟律师咨询吗?,房屋拆迁,可以找律师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还能再补偿吗,原来拆迁没拆完补偿完了二次拆迁还会补偿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赠与后拆迁补偿,赠与的房子拆迁怎么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城市老旧房屋拆迁补偿,城市旧房改造怎么补偿: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村里房屋拆迁没有补偿怎么办,村里不给发补偿款可以起诉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道里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道里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梁皓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