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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房屋拆迁有补偿吗,拆迁的话租客有赔偿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08-29 00:01:2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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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房屋拆迁有补偿吗,拆迁的话租客有赔偿吗,租房拆迁时,租客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一、普通私房拆迁情况对于普通私房拆迁,如果承租人租用房屋用于居住或经营,并与产权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那么拆迁补偿问题应首先遵循租赁协议的约定。若

承租人在房屋拆迁有补偿吗,拆迁的话租客有赔偿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承租人在房屋拆迁有补偿吗,拆迁的话租客有赔偿吗

租房拆迁时,租客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一、普通私房拆迁情况

对于普通私房拆迁,如果承租人租用房屋用于居住或经营,并与产权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那么拆迁补偿问题应首先遵循租赁协议的约定。若协议中已明确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条款,则双方按照协议执行。若协议中没有约定,或因拆迁导致租赁协议终止,承租人有权要求退还多缴的租金,并可以主张一定的搬迁费补偿。

二、营业性质房屋拆迁情况

若承租的房屋用于营业目的,且承租人持有合法的营业手续,则在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包括停产停业损失、房屋装修费以及搬迁费等在内的补偿。这些补偿旨在弥补因拆迁导致的经营中断、装修投入损失以及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三、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还应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同时,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来确定补偿。

四、租客获得补偿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租客获得拆迁补偿并非无条件。首先,租客必须与被拆迁人(即房东)存在合法的租赁关系,且租赁合同在拆迁时仍然有效。其次,租客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如按时支付租金等。最后,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还需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综上所述,租房拆迁时,租客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的。这些补偿旨在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减轻因拆迁带来的经济和生活压力。

二、房子拆迁租客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租户遇到拆迁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如果租房合同中有约定,租户是有赔偿的。承租人不是被征收对象,无权签订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也无权就承租的房屋获得安置补偿费,但是基于《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可以基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双方约定,主张搬迁费、装修补偿或者其他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房屋拆迁租户有补偿吗

一、房屋拆迁租户有补偿吗


1、房屋拆迁租户有补偿,补偿具体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制定房屋拆迁计划,拆迁部门根据要求上报房屋拆迁计划,计划中包含拆迁范围、拆迁用途、拆迁范围内的住户情况、房屋面积情况以及补偿资金和产权置换房屋的情况;


2、开始房屋拆迁程序,项目用地单位根据要求拿到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审查意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审查意见,项目用地根据拆迁部门对补偿等相关费用的估算向财政部发函,出具专款专用足额到户的证明;


3、审查资料;


4、审查收到材料后确定拆迁范围;


5、拆迁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不同,一般都是通过委托的方式,委托后实施部门根据要求开始拆迁和补偿工作;


6、开始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土地情况进行调查;


7、拆迁补偿到位;


8、论证安置补偿方案;


9、公告补偿方案、意见征求;


10、听证会召开;


11、公布修改情况;


12、社会风险评估;


13、确定拆迁进行公告;


14、评估环节;


15、评估报告有异议;


16、补偿协议签订;


17、房屋拆除;


18、公布每户安置补偿信息、存档;


19、安置房屋交付。

五、房子拆迁租户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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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承租人在房屋拆迁有补偿吗,承租人遇到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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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陶雨安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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