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拆迁和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内容是什么,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特征
1、属于法律行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法律平等性: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3、合法必须性: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生效条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法律分析:一、生效条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二、主要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三、必须公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四、期限作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一方是政府,另一方是被征收人,所遵守的规划,不是民事法律规划,而是行政规则,故该协议的性质属于行政合同。被征收人反悔,所提起的诉讼应当是行政诉讼;被征收人拒不执行协议,政府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协议拆迁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所谓的“协议搬迁”,拆迁均为政府行为。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概念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
●楼房 拆迁 补偿
●楼房拆迁补偿标准2020
●楼房拆迁补偿标准一比一点几
●楼房拆迁补偿款
●房屋拆迁赔偿协议怎么写
●拆迁住宅房屋补偿协议
●住房拆除补偿协议
●楼房拆迁补偿面积比例
●2021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模板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模板
●拆迁住宅房屋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款分配协议
●拆迁房屋补偿合同
●房屋拆迁协议范本
●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房屋拆迁补偿表
●《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书怎么写范文
●农村拆迁征收补偿协议书,什么是拆迁补偿协议: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征收拆迁补偿合同的主体,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主体是谁: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房屋补偿安置书,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概念是什么: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过度补偿协议范本,最新房屋拆迁协议书范本2份: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楼房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相当于购房合同吗: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旧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房屋拆除补偿协议书范本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房屋补偿协议范本,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征收补偿合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村里拆迁 村委会签订协议书,农村拆迁村委会有权签协议吗: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2021广元拆迁补偿标准,购房协议书可以转卖吗: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房屋改建拆迁补偿协议书,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复印件担保房屋拆迁有补偿吗,拆迁协议书可以抵押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范本,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征收,什么是拆迁补偿协议: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征收补偿协议范本,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拆迁房屋被拆补偿协议,房屋拆除补偿协议书范本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征收房拆迁补偿政策补偿协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协议无效的法律规定 :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楼房拆迁和补偿协议书,楼房 拆迁 补偿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韦琴和
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