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分,离婚拆迁款能分吗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08-27 06:36:25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分,离婚拆迁款能分吗 ,法律分析: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

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分,离婚拆迁款能分吗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分,离婚拆迁款能分吗

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拆迁款能分吗?

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拆迁女方有拆迁款吗

一、离婚拆迁女方有拆迁款吗


1、离婚拆迁女方是否有拆迁款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是婚前财产,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分完拆迁款拿到手了,那么即使结婚后离婚,对是也是不能拿到拆迁款;


(2)如果是婚后才拆迁,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会按照对方的利益分配原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离婚后拆迁款怎么分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五、离婚拆迁款能分吗??

法律分析: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离婚拆迁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拆迁补偿款分配

离婚拆迁款如何分

离婚拆迁政策

离婚拆迁赔偿

离婚拆迁权益

离婚拆迁房怎么分配

离婚拆迁房怎么算

离婚时拆迁房如何分割

离婚拆迁房产怎么分

离婚了征地款怎么分配

离婚了征地款怎么分配

离婚后征地有补偿吗

征地钱离婚怎么分

征地补偿款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征地款离婚后如何解决

征地款离婚后女方怎么分配

离婚了土地征收了是怎么分的?

征地补偿对离婚户口问题

国家征地离婚如何分配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义乌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义乌下柳村拆迁房屋补偿: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昆明楼房拆迁怎么补偿,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房分配,安置房分房子该怎样分配: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四类用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土地征收中如何确定农村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农村无证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无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楼房拆迁装修怎样补偿,房屋拆迁装修补偿最新标准: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商户有哪些补偿,门市拆迁商户有补偿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河北省邯郸楼房拆迁怎么补偿,邯郸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征收补偿计算,拆迁补偿计算的公式是什么: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乡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乡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信宜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信宜市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长春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长春旧房拆迁赔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唐山楼房拆迁装修补偿,唐山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中弄村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明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抚州拆迁房屋内装修补偿,江西抚州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海沧拆迁房屋如何补偿,厦门海沧拆迁一平补多少: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沂南县房屋拆迁住小区补偿,山东省宅基地建房缴费: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济南商品楼房拆迁怎么补偿,2022年最新济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实物补偿是房屋还是货币,棚改实物安置什么意思: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大同楼房拆迁补偿方案,山西省大同市房屋拆迁补偿新标准: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分,离婚拆迁补偿款分配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韩语瑶

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