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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审批拆迁补偿腾退,拒不腾退经济适用房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3-10 22:27:3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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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审批拆迁补偿腾退,拒不腾退经济适用房怎么办,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至被取消保障资格起6个月内未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房屋租金;6个月至1年内未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的1.2倍缴纳房屋租金;1年以上未腾退公共租赁

企业未审批拆迁补偿腾退,拒不腾退经济适用房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企业未审批拆迁补偿腾退,拒不腾退经济适用房怎么办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至被取消保障资格起6个月内未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房屋租金;6个月至1

年内未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的1.2倍缴纳房屋租金;1年以上未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的1.5倍缴纳房屋租金;对拒不退出又不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出租单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对于拒绝腾挪的当事人,法院多次向被执行人发出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搬腾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强制执行。

一、经济适用房怎么转让?

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单身人士购房的除外),并征询原住房保障机构的意见。原住房保障机构可以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按照相同地段、质量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确定;原住房保障机构决定不予回购的,房地产权利人方可向他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向他人转让后,转为商品住房。

按照前款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由原住房保障机构回购或者向他人转让的,房地产权利人按照其拥有的有限产权份额获得总价款的相应部分,其余部分上缴原住房保障机构所在区(县)的财政部门。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如实填报申请文书,提交户籍、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收入和财产证明等资料,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二、拒不腾退经济适用房怎么办?

拒不腾退经济适用房将面临市场租金的递增缴纳,甚至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可转让为商品住房,需征得保障机构意见。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包括全体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可自行申请。申请人需如实填报申请文书,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核查。

法律分析

一、拒不腾退经济适用房怎么办?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至被取消保障资格起6个月内未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房屋租金;6个月至1

年内未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的1.2倍缴纳房屋租金;1年以上未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市场租金的1.5倍缴纳房屋租金;对拒不退出又不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出租单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对于拒绝腾挪的当事人,法院多次向被执行人发出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搬腾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强制执行。

二、经济适用房怎么转让?

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单身人士购房的除外),并征询原住房保障机构的意见。原住房保障机构可以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按照相同地段、质量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确定;原住房保障机构决定不予回购的,房地产权利人方可向他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向他人转让后,转为商品住房。

按照前款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由原住房保障机构回购或者向他人转让的,房地产权利人按照其拥有的有限产权份额获得总价款的相应部分,其余部分上缴原住房保障机构所在区(县)的财政部门。

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申请人代表和单身申请人(以下合称申请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如实填报申请文书,提交户籍、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收入和财产证明等资料,并签署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结语

拒不腾退经济适用房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包括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申请强制执行等。对于经济适用房的转让,需满足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征询原住房保障机构的意见。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包括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核查。以上是对您提出的问题的简要回答。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九条 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三、要如何退掉经济适用房

申请材料:(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三)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申购手续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三)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四)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五)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四、经济适用房可以退吗

经济适用房的取得是依法提出申请,经过资格审查之后做出是否予以批准购买的决定,所以经济适用房并不具有强制性,如果不想要了,是可以撤销经济适用房购买申请的。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二十七条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五、经济适用房退房退款吗

经济适用房退房是可以退款的。

退房条件分为约定条件以及法定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所规定只要具备四个条件之一,业主就有权利提出退房;而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的售房广告、宣传资料如果有不实或虚假的说明、承诺,开发商将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但这并不代表购房者可以根据该项解释要求退房,也就是说符合约定条件的退房,前提必须以合同上是否注明为准。四种情况可以退房。

一、经济适用房的退房条件

退房条件一般分为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要具备四个条件其中之一,业主就有权进行提出退房,而约定条件是指的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的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进行售房的广告、宣传资料如果有不真实或虚假的说明、承诺,开发商将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但这并不代表购房者可以根据该项解释要求退房,也就是说符合约定条件的退房,前提必须以合同上是否注明为准。

四种条件可以退房:

(一)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

(二)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三)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的;

(四)商品房主体结构不合格的。

房价下降是宏观调控和市场波动共同作用的结果,而降价这个问题并不在退房的条件范围之内,除非您所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降价可以进行退房的具体约定,否则您就只能和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在开发商同意您可以退房的情况下你就可以办理退房手续,但这可能会需要根据合同承担部分得违约金。

除非有足够的理由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的退房,补差价的情况,否则业主提出的有关要求基本上不可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获得胜诉。

二、经济适用房退房的流程

(一)首先要提交经济适用房的退房资料;

(二)然后开始进行身份的审核;

(三)对房屋的装修进行评估;

(四)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然后还需要再进行材料的复核;

(五)然后签订退房的合同;

(六)完整之后就移交房屋;

(七)后就可以退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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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没达成政府会强拆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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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施宇

内容审核:张曙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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