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里拆迁补偿,福州清华附中招生政策2021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1〕33
法律分析: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1〕33号)精神,结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的实际情况,正式对外公布了2021年秋季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小学招生有关事宜。
招生对象
01、小学一部(本部)
购买或拆迁安置在“滨江正荣府”、“中建·香樟南岸”、“榕城·江上图(嘉里)”、“三江·岚隽”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02、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1.樟岚行政村(樟岚行政村含以下八个自然村:樟岚村、彭岐村、湖池里村、湖边村、燕浦村、下董村、胪岐村、上董村)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外来人员),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2.购买或拆迁安置在“东部2号地安置房(樟岚郡)”、“大东海·江山府”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招生计划
小学一部(本部)
一年级:8个班,每班30人,共240人。
二--六年级暂不具备开办条件,不接收转学申请。
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一年级:2个班,每班30人,共60人。
二六年级:原岚湖小学在校生自然转入,由于办学条件等原因,暂不接收其他学校的转学生。
招生安排
1.7月2日至6日(双休日除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我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采取以下错峰安排:
法律依据: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发布2021年小学招生办法(附划片范围)》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1〕33号)精神,结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的实际情况,正式对外公布了2021年秋季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小学招生有关事宜。
招生对象
01、小学一部(本部)
购买或拆迁安置在“滨江正荣府”、“中建·香樟南岸”、“榕城·江上图(嘉里)”、“三江·岚隽”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02、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1.樟岚行政村(樟岚行政村含以下八个自然村:樟岚村、彭岐村、湖池里村、湖边村、燕浦村、下董村、胪岐村、上董村)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外来人员),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2.购买或拆迁安置在“东部2号地安置房(樟岚郡)”、“大东海·江山府”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招生计划
小学一部(本部)
一年级:8个班,每班30人,共240人。
二--六年级暂不具备开办条件,不接收转学申请。
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一年级:2个班,每班30人,共60人。
二六年级:原岚湖小学在校生自然转入,由于办学条件等原因,暂不接收其他学校的转学生。
招生安排
1.7月2日至6日(双休日除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我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采取以下错峰安排:
法律分析: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1〕33号)精神,结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的实际情况,正式对外公布了2021年秋季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小学招生有关事宜。
招生对象
01、小学一部(本部)
购买或拆迁安置在“滨江正荣府”、“中建·香樟南岸”、“榕城·江上图(嘉里)”、“三江·岚隽”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02、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1.樟岚行政村(樟岚行政村含以下八个自然村:樟岚村、彭岐村、湖池里村、湖边村、燕浦村、下董村、胪岐村、上董村)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外来人员),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2.购买或拆迁安置在“东部2号地安置房(樟岚郡)”、“大东海·江山府”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招生计划
小学一部(本部)
一年级:8个班,每班30人,共240人。
二--六年级暂不具备开办条件,不接收转学申请。
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一年级:2个班,每班30人,共60人。
二六年级:原岚湖小学在校生自然转入,由于办学条件等原因,暂不接收其他学校的转学生。
招生安排
1.7月2日至6日(双休日除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我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采取以下错峰安排:
法律依据:《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发布2021年小学招生办法(附划片范围)》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1〕33号)精神,结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的实际情况,正式对外公布了2021年秋季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小学招生有关事宜。
招生对象
01、小学一部(本部)
购买或拆迁安置在“滨江正荣府”、“中建·香樟南岸”、“榕城·江上图(嘉里)”、“三江·岚隽”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02、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1.樟岚行政村(樟岚行政村含以下八个自然村:樟岚村、彭岐村、湖池里村、湖边村、燕浦村、下董村、胪岐村、上董村)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外来人员),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2.购买或拆迁安置在“东部2号地安置房(樟岚郡)”、“大东海·江山府”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招生计划
小学一部(本部)
一年级:8个班,每班30人,共240人。
二--六年级暂不具备开办条件,不接收转学申请。
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一年级:2个班,每班30人,共60人。
二六年级:原岚湖小学在校生自然转入,由于办学条件等原因,暂不接收其他学校的转学生。
招生安排
1.7月2日至6日(双休日除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我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采取以下错峰安排:
法律分析:
小学招生范围如下:(1)本部小学划片范围招生片区为:“滨江正荣府”“中建·香樟南岸”“榕城·江上图(嘉里)”“三江·岚隽”。(2)小学二部划片范围。招生片区为:原樟岚行政村(含以下8个自然村:樟岚村、彭岐村、湖池里村、湖边村、燕浦村、下董村、胪岐村、上董村,需持原樟岚行政村户口簿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不含2021年起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的新落户外来人员)。初中按对口升学政策,招收本部小学、小学二部毕业班学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法律解析: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1〕33号)精神,结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的实际情况,正式对外公布了2021年秋季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小学招生有关事宜。
招生对象
01、小学一部(本部)
购买或拆迁安置在“滨江正荣府”、“中建·香樟南岸”、“榕城·江上图(嘉里)”、“三江·岚隽”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02、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1.樟岚行政村(樟岚行政村含以下八个自然村:樟岚村、彭岐村、湖池里村、湖边村、燕浦村、下董村、胪岐村、上董村)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外来人员),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2.购买或拆迁安置在“东部2号地安置房(樟岚郡)”、“大东海·江山府”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招生计划
小学一部(本部)
一年级:8个班,每班30人,共240人。
二--六年级暂不具备开办条件,不接收转学申请。
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一年级:2个班,每班30人,共60人。
二六年级:原岚湖小学在校生自然转入,由于办学条件等原因,暂不接收其他学校的转学生。
招生安排
1.7月2日至6日(双休日除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我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采取以下错峰安排:
【法律依据】: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发布2021年小学招生办法(附划片范围)》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1〕33号)精神,结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的实际情况,正式对外公布了2021年秋季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小学招生有关事宜。
招生对象
01、小学一部(本部)
购买或拆迁安置在“滨江正荣府”、“中建·香樟南岸”、“榕城·江上图(嘉里)”、“三江·岚隽”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02、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1.樟岚行政村(樟岚行政村含以下八个自然村:樟岚村、彭岐村、湖池里村、湖边村、燕浦村、下董村、胪岐村、上董村)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外来人员),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2.购买或拆迁安置在“东部2号地安置房(樟岚郡)”、“大东海·江山府”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招生计划
小学一部(本部)
一年级:8个班,每班30人,共240人。
二--六年级暂不具备开办条件,不接收转学申请。
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一年级:2个班,每班30人,共60人。
二六年级:原岚湖小学在校生自然转入,由于办学条件等原因,暂不接收其他学校的转学生。
招生安排
1.7月2日至6日(双休日除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我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采取以下错峰安排:
法律分析: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1〕33号)精神,结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的实际情况,正式对外公布了2021年秋季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小学招生有关事宜。
招生对象
01、小学一部(本部)
购买或拆迁安置在“滨江正荣府”、“中建·香樟南岸”、“榕城·江上图(嘉里)”、“三江·岚隽”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02、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1.樟岚行政村(樟岚行政村含以下八个自然村:樟岚村、彭岐村、湖池里村、湖边村、燕浦村、下董村、胪岐村、上董村)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外来人员),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2.购买或拆迁安置在“东部2号地安置房(樟岚郡)”、“大东海·江山府”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招生计划
小学一部(本部)
一年级:8个班,每班30人,共240人。
二--六年级暂不具备开办条件,不接收转学申请。
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一年级:2个班,每班30人,共60人。
二六年级:原岚湖小学在校生自然转入,由于办学条件等原因,暂不接收其他学校的转学生。
招生安排
1.7月2日至6日(双休日除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我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采取以下错峰安排:
法律依据: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发布2021年小学招生办法(附划片范围)》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1〕33号)精神,结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的实际情况,正式对外公布了2021年秋季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小学招生有关事宜。
招生对象
01、小学一部(本部)
购买或拆迁安置在“滨江正荣府”、“中建·香樟南岸”、“榕城·江上图(嘉里)”、“三江·岚隽”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02、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1.樟岚行政村(樟岚行政村含以下八个自然村:樟岚村、彭岐村、湖池里村、湖边村、燕浦村、下董村、胪岐村、上董村)村民子女(不含2021年放开落户政策实施后新落户外来人员),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2.购买或拆迁安置在“东部2号地安置房(樟岚郡)”、“大东海·江山府”的业主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
招生计划
小学一部(本部)
一年级:8个班,每班30人,共240人。
二--六年级暂不具备开办条件,不接收转学申请。
小学二部(原岚湖小学)
一年级:2个班,每班30人,共60人。
二六年级:原岚湖小学在校生自然转入,由于办学条件等原因,暂不接收其他学校的转学生。
招生安排
1.7月2日至6日(双休日除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我校进行入学凭证核查,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查。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采取以下错峰安排:
●嘉里拆迁补偿多少钱
●嘉里地块
●嘉利坊拆迁
●嘉兴甪里街拆迁
●嘉里建设住宅项目
●嘉里中心二期规划
●嘉里建设项目
●嘉和拆迁
●嘉里中心旁边的老房子
●嘉里开发的住宅
●福州清华附中招生政策2021高中
●福州清华附中招生政策2021高中
●福州清华附中招生公告
●2021年福州清华附中招生官网
●福州清华附中高中部招生
●福州清华附中招生联系方式
●福州清华附中入学条件
●福州市清华附中招生办电话
●福州清华附中招生政策细则
●福州清华附中招生简章
●八村拆迁补偿政策,周浦镇拆迁补偿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贺韶村拆迁补偿公示,韶关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企业工厂拆迁补偿腾退门面,拆迁有营业执照的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18年武汉拆迁补偿表格,武汉市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老旧水库拆迁补偿,修水库搬迁怎么赔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济南西红庙拆迁补偿方案,济南今年宋刘村到底拆不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企业工厂拆迁补偿深圳,工厂搬迁赔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1134万元,芜湖市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衢州拆迁未补偿政策文件,衢州市拆迁补偿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蜜蜂养殖农村拆迁补偿,家庭养蜜蜂遇到拆迁怎么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南京雨花区板桥拆迁补偿,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内容: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宅北乡拆迁补偿方案最新,城市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明细2022: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企业改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国有企业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国槐拆迁补偿标准,国家对国槐树的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贵定市拆迁补偿标准,关于贵州征收土地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长清马山拆迁安置补偿,长清马山安置房一期回迁时间是什么时候?: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天坛拆迁补偿如何计算,北京各区腾退补偿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深圳南郊拆迁补偿,淄博市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企业福利房拆迁补偿标准,单位福利房动迁怎样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嘉里地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史世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