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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拆迁补偿标准,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146号令: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2-15 15:24:23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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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拆迁补偿标准,郑氏十七房免费政策,对于“郑氏十七房免费政策”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澄清,“郑氏十七房”可能是一个具体的地名或者项目名称,而“免费政策”则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可能涉及到多种情况。在此,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可能的免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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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郑氏拆迁补偿标准,郑氏十七房免费政策

对于“郑氏十七房免费政策”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澄清,“郑氏十七房”可能是一个具体的地名或者项目名称,而“免费政策”则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可能涉及到多种情况。在此,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可能的免费政策进行解释和分析,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解释可能并不完全适用于“郑氏十七房”,因为具体的免费政策需要依据该项目或地区的实际规定。
空置房物业费减免
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应全额交纳。通常情况下,取得产权的业主应当交纳物业费。
若“郑氏十七房”为物业小区,且地方政策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可能会对空置房物业费进行减免。但具体的减免幅度和条件需参照当地政策或合同约定。
老年人优待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老年人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
若“郑氏十七房”为旅游景区或公共场所,可能会对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服务,如免票、半价等。但具体的免费项目和条件需依据该场所的规定。
购房相关政策
若“郑氏十七房”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那么其免费政策可能与购房相关。例如,部分地区可能会有针对首次购房者的优惠政策,或者对于购买特定类型住房(如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等)的购房者提供免费或减免部分费用的政策。
然而,具体的购房免费政策需依据当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及开发商的营销策略而定。
综上所述,关于“郑氏十七房免费政策”的具体内容,需要依据该项目的实际规定和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进一步了解该项目的详细信息或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的答案。

二、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146号令

法律客观: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才可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2.夫妻双方收入不超过郑州市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3.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4.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5.单身或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记录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1、2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标准建筑面积,家庭成员2人的为80平方米,3人以上的为10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填写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表,并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家庭年收入证明(尚未组成家庭的,提供个人年收入证明);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才可申请领表。年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或者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购买经济适用房分为8步:1.到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房地产大厦十楼,政策咨询、投诉电话:67182872)领取或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签章;2.持有关资料到中心审核备案;(1.户口簿和身份证;2.家庭收入证明,尚未成家的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外地迁郑人员需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公示的房源情况后,购房人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7.购房人持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8.购房人到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交房款。

三、郑州房产过户费用规定

法律分析:

(1)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增值税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征收有两个条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36元/平米乘以实际测绘面积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乘以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四、郑州房产过户费用标准

法律分析:(1)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增值税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征收有两个条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36元/平米乘以实际测绘面积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乘以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五、郑州市经济适用房价格的法律规定

1、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3、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一、房屋产权类别有哪些

房屋产权的类别主要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小产权房等。房屋产权分类主要是根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性质及房屋物权是否明晰,房屋是否能自由转让等标准划分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三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

二、兰州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1、已经住满5年的兰州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兰州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尚未住满5年的兰州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兰州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的时候要提醒大家,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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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郑氏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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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孟涛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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