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农村拆迁补偿项目怎么查询,拆迁补偿在哪里查: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2-14 06:46:19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农村拆迁补偿项目怎么查询,拆迁补偿从哪里查,一、拆迁补偿从哪里查? 可以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或到拆迁办的办公室进行查询,如果受阻的话也可以从网上进行查询。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市、县级人

农村拆迁补偿项目怎么查询,拆迁补偿在哪里查: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拆迁集体维权 强拆起诉 拆迁律所 拆迁诉讼律师 拆迁赔偿官司 北京拆迁律师 资深征地律师 工厂拆迁律师 北京征地律师 养殖场拆迁 拆迁官司律师 养殖场关停 城中村改造 水电站关停 煤矿关停 城市更新 征地补偿 北京专业的拆迁律师 北京前十的拆迁律所 征拆律师 最好的拆迁律师 拆迁纠纷 征地纠纷 最好的拆迁律师事务所 最专业拆迁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拆迁补偿 拆迁怎么谈能多要一点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一、农村拆迁补偿项目怎么查询,拆迁补偿从哪里查

一、拆迁补偿从哪里查?
      可以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或到拆迁办的办公室进行查询,如果受阻的话也可以从网上进行查询。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因此,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可以直接咨询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
      如果上述途径存在障碍,也可以直接在网页上搜索当地房屋征收部门的官方网站,进入官网的公告中查询相应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对拆迁补偿不服行政复议怎么写?
      申请人:xxx,性别,民族,身份证号: 住 所:xx县xx镇xxxx组
      被申请人:xx镇开发区管委会、xx县xx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xxxxx 职务:管委会主任(镇长) 被申请人:xxxxx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估价师:xxxxx, 注册号 3220040298 xxxxx 注册号 3220100147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xxxx年x月xx日作出的《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报告单编号 xxxxx)的评估结果,及拆迁项目组的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是:
      第一、请求撤销《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报告单编号 xxxxx);
      第二、请求合法合理裁定拆迁补偿方案。
      第三、请求公布“xxxxx市场项目”征地批文,拆迁许可证明。
      事实理由:
      1、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主管机关和拆迁人应履行法定的公告、公布责任;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许可证号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2、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2011年3月17日 中纪办〔2011〕8号)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3、本人对《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上所述合法面积、房屋结构等级划分有异议,评估建安价过低,申请重新复核;对本人家庭副业用房房屋结构等级划分为简易1级有异议,评估建安价过低,申请复核。
      4、对部分副业用房成新率有异议,“根据房屋成新因素确定表”,按实际情况评定,我家副业用房没有超出10年。
      因此,我认为本轮评估不合法,确认的面积与附属物不能作为裁定的依据,请予重新评估复核,出具新的评估报告,依法开展相关项目拆迁工作。
      申请人:
      时间:
三、哪些情况下拆迁协议无效?
      1、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全部无效。
      2、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应当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拆迁人与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常见的是被拆迁人的亲属签订协议,但亲属不是被拆迁人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上就是由为您整理的拆迁补偿从哪里查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拆迁补偿可以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或到拆迁办的办公室进行查询,如果受阻的话也可以从网上进行查询。

二、拆迁补偿在哪里查

拆迁户应当明确:当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关键的拆迁补偿信息属于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若有关部门没有主动公开,拆迁户也没有及时获取,补偿款有可能变少。各地补偿政策不一。拆迁户可以实时关注地方政府(省、市、县)网站发布的信息公开进行查阅。

拆迁过程中涉及的信息与补偿标准及征地情况息息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主动公开,那么这些信息具体有哪些呢?

1、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批准书。

2、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拟征地补偿安置听证告知、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

3、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5、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一、拆迁补偿有哪几种方式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拆迁安置合同的补偿纠纷处理

1、对于作价补偿,应按照所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补偿的金额,在补偿时也应充分考虑地段的差异。

2、对于不同使用性质的房屋应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里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营业性用户。笔者认为应按拆迁房屋实际使用的性质来认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去哪查拆迁补偿款

要查到拆迁赔偿的原文件,应到拆迁部门去申请查阅。

一、拆迁补偿款与评估公司的确定

市场比较法: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建筑物重置价格法: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建筑物重建价格:采用估价对象原有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相同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基准地价修正法: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宗地价格的方法。

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经过充分合理的论证,能使估价对象产生最高价值的使用。

二、继承公房拆迁补偿款的规定

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四、拆迁公示具体在哪里查

一、拆迁公示具体在哪里查1、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二、拆迁奖励的标准是什么拆迁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1、住宅房屋拆迁补助标准细化,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过渡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过渡补助费;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由拆迁人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违章建筑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3、拆迁生产用房,对其设备的拆除、安装和搬运费用,拆迁人应当给予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8%的补偿;4、获得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在25万元以下含本数,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购经济适用房。

五、怎么查询房屋拆迁款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向拆迁工作人员询问或到拆迁办的办公室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农村拆迁补偿项目怎么查询进度

农村拆迁补偿项目怎么查询结果

当地拆迁补偿标准怎么查

农村拆迁在哪看

拆迁赔偿怎么查

当地拆迁补偿标准怎么查

农村拆迁补偿表

农村拆迁补偿明细表

拆迁哪里查询

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在哪里看

拆迁补偿从哪里查询

拆迁补偿从哪里查询

拆迁补偿在哪里查

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在哪里看

拆迁赔偿怎么查

拆迁赔偿标准在哪里看

拆迁补偿款哪里可以查到公示信息

怎么查询拆迁补偿款打款记录

拆迁政策哪里查

拆迁补偿在哪看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今年海口拆迁楼房补偿多少,海口市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江苏金湖拆迁补偿,金湖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龙游城区拆迁补偿公示名单,龙游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甘肃花池拆迁补偿标准,占用农村耕地打井怎么赔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公房私房补偿,公房拆迁和私房拆迁的区别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太阳集团拆迁补偿政策,光伏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唐口半边店拆迁补偿,武东一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工作推进会简报,征收拆迁中的其他基本常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诉讼怎么处理,拆迁纠纷处理的几种方法: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西宁西郊拆迁补偿政策最新,西宁市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公租房拆迁补偿开庭视频,公租房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辛安拆迁补偿多少,顺义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巨鹿拆迁补偿,巨鹿律师事务所哪个好: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宿州地区拆迁补偿标准赔,安徽宿州征地拆迁赔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对象包括哪些,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2013年拆迁补偿的条例,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协议照片,拆迁方不给拆迁户补偿协议原件合法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马家堡 拆迁 补偿多少,月收入万元一族家庭怎样贷款买房才最合适?: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阿坝拆迁补偿律师推荐,阿坝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欢城拆迁补偿标准,1欢城镇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补偿项目怎么查询结果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苏国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