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反悔,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但是反悔了怎么办,签了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一般不能反悔,如果对征收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
签了征收补偿协议后,被征收人一般不能反悔,如果对征收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签了字一般不能反悔。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是可以的:1、征收行行为被确认违法;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对已履行的赔偿协议一般不能随意反悔。除非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的规定享有撤销权。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分析: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反悔有效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拆迁协议后悔
●拆迁补偿协议撤销的条件
●拆迁后补偿协议书
●拆迁协议能反悔吗
●拆迁协议签订后拆迁方反悔
●拆迁协议签字了反悔有效吗
●拆迁补偿协议怎么补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但是反悔了怎么办呢
●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但是反悔了怎么办呢
●拆迁协议签订后拆迁方反悔
●签了拆迁协议反悔有什么后果
●拆迁补偿协议 签完
●签了拆迁协议后悔了怎么办
●房屋拆迁签了协议反悔
●拆迁协议后悔
●签完拆迁协议迟迟拿不到钱咋办
●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档案协助拆迁补偿,房屋动迁档案去哪查: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长葛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许昌绕城高速拆迁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襄阳暂停拆迁补偿了吗现在,襄阳东津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荆州农村拆迁补偿,荆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博物馆征地拆迁补偿,两种拆件补偿方法: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光明院拆迁补偿政策文件,最新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颖川新城征地拆迁补偿,天水发展规划: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绍兴鉴湖前街拆迁补偿,2021年衢州柯城哪些地方拆迁: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重庆老小区拆迁补偿政策,重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上海农村拆迁父母过世补偿,农村过世老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农村拆迁5万亩补偿,征收土地应给农民多少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无户籍公房拆迁补偿,公房动迁有户口不实际居住: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商业拆迁补偿方案,商业用地拆迁一赔三 -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沈阳宠物市场拆迁补偿,沈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低保: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包间,饭店乱收费怎么赔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南京淳化拆迁补偿,南京江宁区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荆州拆迁范围企业补偿,荆州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旧城改造与拆迁补偿方案,旧城改造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高邮农村住宅拆迁补偿政策,高邮2022年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新疆拆迁农村有补偿吗,新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协议怎么签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许海同
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