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队落户拆迁补偿,插队落户有资格拿征地补偿款吗,通常情况下是有资格的。依照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插队落户的人群,按村民同样的待遇进行对待。通常情况下不会因为是插队落户而取消领取征地补偿款的资格。一、公务员可以领到征地补偿款吗公务员能不能获
通常情况下是有资格的。依照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插队落户的人群,按村民同样的待遇进行对待。通常情况下不会因为是插队落户而取消领取征地补偿款的资格。
一、公务员可以领到征地补偿款吗
公务员能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关键并不是公务员身份本身,而是公务员是否拥有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资格的就能获得补偿。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二、公务员能否享受补偿金
公务员能否享受征地补偿要看公务员是否拥有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资格的就能获得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拆迁房屋补偿款签字后没有领取怎么办
拆迁补偿款应当由权利人领取,其他人没有权利领取。若拆迁方将您的补偿款发给别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可以继续向其主张;若对方有资格领取,需要和他内部协商。在房屋拆迁的时候遇到他人冒领的情况,当事人必须要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插队落户一般有资格拿征地补偿款。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插队落户的人群享有与其它村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村民同样的待遇进行对待,领取征地补偿款。【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在本村内插队落户的行为人可以领取征地补偿款。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插队落户的人群享有与其它村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村民同样的待遇进行对待,领取征地补偿款。
一、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而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对当前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合理的予以解决:关于离婚或丧偶妇女的问题。妇女离婚或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户籍仍在当地,且原居住地村保留其原有地权的,应与本村村民等额分配土地收益;若不在原居住地生活、其新居住地地权尚未落实的,原居住地所在村(组)应保留其地权,并与村民等额分配收益。
二、已迁出户口可以获得征地补偿吗
能不能获得补要看户口迁出的时间,如果是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之前户口就已经迁出的,那么就不能获得征地补偿,如果是在补偿方案确定之后迁出的,那么可以主张征地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三、公务员能否享受补偿金
公务员能否享受征地补偿要看公务员是否拥有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资格的就能获得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分析:插队:指得就是把城市里的年轻人安插到农村的生产队去从事农业劳作。
落户:指把他们的户口也落到生产队所在的地方(相当于非转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法律分析:一般征地补偿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有房屋所有权就可以享受征地补偿费,反之则不能享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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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毕丽诗
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