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住宅拆迁怎么补偿征收,商业营业用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的,商用房拆迁补偿标准可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商用房拆迁补偿标准可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不同的地方,由于经济发展情况不同所以补偿标准肯定不同。
法律分析:商业房拆迁的赔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商业用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1、商业用地拆迁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二、企业征地的条件是什么企业征地的条件具体如下: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原有用途给予补偿。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有专门规定;5、征地实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分析:商业用房和住宅拆迁补偿肯定是不一样的,两种房屋在价值和补偿项目上是存在区别的,商业用房价值肯定要比住宅高,并且补偿多了停产停业损失等项目种类。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商用住宅拆迁怎么补偿征收土地
●商用住宅拆迁怎么补偿征收房屋
●商用住宅拆迁怎么赔偿
●商用住宅拆迁怎么补偿征收增值税
●商用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商用房拆迁补偿
●商用房屋拆迁
●商住用地拆迁补偿
●商住用地拆迁怎样赔偿
●商住房拆迁补偿标准
●商业营业用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的呢
●商业营业用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的呢
●商业性质拆迁补偿是多少
●营业用房拆迁补偿项目
●商业房产拆迁补偿标准
●商业房拆迁和住房补偿标准
●商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
●商业用地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商业房拆迁政策
●商业用房拆迁赔偿标准
●住宅办厂拆迁有补偿吗,工业用地拆迁赔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住宅带院子拆迁补偿多少,房屋拆迁院子怎么赔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合肥市拆迁补偿安置,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桐庐住宅拆迁补偿标准最新,桐庐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企业住宅用地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企业用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城市低层楼房拆迁补偿,低楼层住宅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低楼层公寓拆迁补偿多少,低楼层住宅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江苏农村住宅拆迁补偿多少,江苏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农村个体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子有营业执照的动迁赔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水库住宅拆迁补偿,秀山马西水库动搬迁赔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住宅商用拆迁是否有补偿,商住房拆迁的赔偿规定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住宅改非商铺拆迁补偿,住改非房屋补偿办法: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标准楼层髙度,低楼层住宅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高庙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庙城村拆迁怎么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没签字强拆住宅怎么办,没签字房屋被强拆怎么处理: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和房屋,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临街住宅拆迁怎么补偿征收,临街房屋拆迁可以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商用住宅拆迁怎么补偿征收房屋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魏君南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