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查询拆迁补偿协议,房屋拆迁谁签字房子就是谁的吗,不是户主签定的拆迁协议,户主非房屋所有权人有效,反之则无效。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户主为房屋所有权人应由户主签定,户主非房屋所有权人应由房屋所有
不是户主签定的拆迁协议,户主非房屋所有权人有效,反之则无效。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户主为房屋所有权人应由户主签定,户主非房屋所有权人应由房屋所有权人签定,户主授权签定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一、房子拆迁谁签字生效
拆迁协议一般由户主签字,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
二、不是户主签定的拆迁协议有效吗
户主是房屋所有权人的,非户主签定的拆迁协议无效。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户主为房屋所有权人应由户主签定,户主非房屋所有权人应由房屋所有权人签定,户主授权签定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三、房屋拆迁未达成协议如何处理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通常意义上,拆迁协议谁签字房屋就归谁。因为拆迁协议需要由本人亲笔签名或者授权他人代签,若是授权他人代签,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做为代签证据,最终房产应当为授权人所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不是和谁签字就是谁的,是需要基于事实认定之后。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法律分析: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子女与父母于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协议必须户主签字、否则无效。
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房屋拆迁合同是指房屋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就房屋拆迁事项达成的协议。房屋拆迁合同是双务合同,拆迁人负责补偿、安置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则应按约定迁出拆迁地。与其他合同相比,房屋拆迁合同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计划性、综合性和当事人的特定性。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户主查询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写
●户主查询拆迁补偿协议书
●拆迁房怎么查户主
●户主查询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吗
●拆迁户怎么查询
●查拆迁补偿协议在哪个部门啊?
●拆迁协议怎么查询
●拆迁补偿怎么查询
●房屋拆迁协议查询
●拆迁补偿协议在哪里查询
●房屋拆迁谁签字房子就是谁的吗?别人可以更改吗
●房屋拆迁谁签字房子就是谁的吗?别人可以更改吗
●房屋拆迁谁签字房子就是谁的吗为什么
●房子拆迁谁签字钱是谁的吗
●拆迁谁签字房产证写谁吗
●房屋拆迁是户主签字还是产权人签字
●拆迁谁签字有效
●拆迁签字是户主签字还是房主签字
●拆迁房谁签字选房子房产证是谁名字
●拆迁是户主签字还是房屋所有人签字
●户主不满拆迁补偿找谁要,拆迁房都在户主名下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户主不同意,征收方可以进行强拆吗,房屋征收不同意可以强拆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房屋户主不同意,征收方可以进行强拆吗?,房屋征收不同意可以强拆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没有户主同意能补办户口本吗,不是户主可以补办户口本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户口本丢了一定要户主去吗,户口本丢了需要户主本人去补办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不是户主可以补办户口本么,不是户主补户口本需要带啥证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非户主补办自己户口,非户主怎么补办户口本: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我想补办户口本不是户主能办么,户口本补办一定要户主本人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户主儿女能补办户口本吗,户主的子女可以去补户口本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户口本丢了自己是户主怎么补办,户口本丢了不是户主可以补办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不是户主可以补办户口本嘛?,不是户主补户口本需要带啥证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户口簿遗失怎样补办一定要户主吗,户口本丢了不是户主可以补办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不是户主可以补办户口本吗?,不是户主补户口本需要带啥证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不是户主能补办户口本么,不是户主补户口本需要带啥证件: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户口丢失不是户主可以补办户口吗,户口本丢了不是户主可以补办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户口本不是户主能补办吗,户口本补办一定要户主本人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户口本丢失户主不在子女如何补办户口,户口本丢了户主不在家,子女可以补办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户口本没有户主,没有户主同意能补办户口本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户主不在户口本上,不是户主可以去办理户口本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户口本不是户主可以补办吗?,户口本补办一定要户主本人吗: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户主查询拆迁补偿协议书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俞伊婷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