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超面积拆迁补偿,农村拆老建新面积超过标准怎么办 ,法律分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
法律分析:
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分析: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分析:
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分析:乡村房屋拆旧建新解决流程有以下几点:首先,建房户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旧房改建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签订建新宅退老宅答允书,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认可。其次,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将对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获到规划部门的认可,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认可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最后,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要求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老房翻建面积有规定。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超面积拆迁补偿怎么算
●农村超面积怎么罚款
●农村超面积属于违建吗
●农村超面积建房要拆吗
●农村超占面积怎么处理
●农村超出面积怎么办
●农村超面积建房受何处罚
●超占面积 拆迁时给补偿吗?贴吧
●农村超占面积村里开始收费,是否有依据
●农村房子超面积会被强拆吗?
●农村拆老建新面积超过标准怎么办手续
●农村拆老建新面积超过标准怎么办手续
●农村拆老房建新房的面积超标
●农村拆旧房盖新面积能多建吗
●农村拆旧建新可以建多少平方
●2020农村拆旧建新
●农村旧房拆除重建面积
●2019农村拆旧建新房子新规定
●农村拆旧建新面积标准
●最新农村拆旧建新面积问题
●甘肃白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甘肃白银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黔南拆迁怎么补偿,农村土地征收不给补偿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政府拆迁公司关闭补偿,企业因政府拆迁倒闭员工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当年拆迁的家庭补偿了吗,军人能享受拆迁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济宁三郭拆迁补偿比例,河南济源市征地拆迁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火炕拆迁补偿方案,农村老房子拆迁怎么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广州拆迁怎么补偿,广州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村里建设用地拆迁补偿,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王郎庄拆迁补偿,保定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收回宅基地补偿,国家收回宅基地如何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旧房拆迁宁波有补偿吗,宁波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明细2022: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海口拆迁补偿新标准2023,海口江东新区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还差几个平方,拆迁不足30平米的房屋怎么赔: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广州拆迁国有企业补偿,广州工厂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屯留拆迁补偿标准,屯留县压煤村庄搬迁暂行办法?: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义马市拆迁补偿,武义土地征用赔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北京三百平拆迁补偿多少,三百平的房子拆迁能得多少钱: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没有按户给予拆迁补偿,如何解决一直未给拆迁安置费的问题: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安平县拆迁补偿,安平县拆迁户口本上的人都有赔偿吗: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广州拆迁房补偿,广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超面积怎么罚款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谈伊诗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