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伯房屋拆迁补偿,房产二级转移登记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凡房地产已办理二级市场产权登记并领取产权证后又发生转移的,称为三级市场转移登记。如房地产买卖、赠与、交换、继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
凡房地产已办理二级市场产权登记并领取产权证后又发生转移的,称为三级市场转移登记。如房地产买卖、赠与、交换、继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凡房地产已办理二级市场产权登记并领取产权证后又发生转移的,称为三级市场转移登记。如房地产买卖、赠与、交换、继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等等。
登记类型转移登记的意思是,一般办理房产证的过程就是房屋产权转移,即房屋产权从原始产权人名下登记到现产权人名下,其性质就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目前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实行登记制度,其登记性质就是转移登记,不动产权证是颁发给产权所有人的一个登记证明类文件。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的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
凡房地产已办理二级市场产权登记并领取产权证后又发生转移的,称为三级市场转移登记。如房地产买卖、赠与、交换、继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常见的二手房转移登记类型您了解多少?
●二手房买卖:
由买卖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将出卖的房屋交付与买受人,买受人按约定支付房款。这种类型是最常见,发生率最高的房屋转移登记过户类型,一般来讲,房屋买卖双方同为交易主体,其享受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遵循房屋二级市场的交易规则,互通相关信息,充分了解和交换售购条件,最终达成一致,并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过户手续。
●二手房互换:
本来是指以货币以外的物品进行交换,房屋的交换应是局限于房屋和房屋的交换,拆迁安置时以交换房屋产权作为补偿的也属互换。以房屋所有权进行互换的转移登记类型,近几年来有上升态势,但因房屋互换当事人的易居愿望比较具体,寻找相应易居的换房信息匹配相对困难,往往需要依靠专业的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的帮助,才能达成互换的愿望。同房屋买卖过户相同,由房屋互换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屋互换合同(协议),约定相关事项,并申请办理房屋转移过户手续。
●二手房赠与:
是指赠与人把属于其所有的房产无偿的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的行为。一般来讲,房屋赠与民事行为的确定,应当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即房屋赠与合同或房屋赠与书、受赠书须进行公证,房屋赠与当事人(赠与人、受赠人)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过户手续。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直系亲属或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继承、受遗赠:
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把被继承人(业已死亡或宣告死亡并遗留遗产者)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按法律规定有权接受遗产的人)所有的行为。继承同时又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如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或遗赠,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联合通知》,其中条款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这样的案例生活中并不少见
业务案例1:
曹某购买了商品住宅房屋一套,经与家人协商,将其所购的房屋赠给儿子曹甲,并在当地公证机关办理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公证事宜完成后,没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时隔多年,曹某以儿子曹甲不孝为由,到公证处做出了声明撤销赠与合同的公证,其儿子曹甲闻讯后,持房屋赠与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当得知房屋过户手续须赠与人、受赠人共同申请时,向登记工作人员道出其父曹某现已对房屋赠与合同反悔的实情。
因赠与合同所涉及的房屋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之前产生民事纠纷,故房屋登记机构不能受理其受赠人单方提出的转移登记申请,待民事纠纷解除后,赠与双方按相关规定重新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案例提示:
房屋赠与合同的确定,是依照《民法典》由赠与人、受赠人的民事行为,其公证也是证明民事行为发生的事实,目前虽然做为房屋赠与转移登记的前置手续,但其房屋转移登记行为又为独立的行政公示行为,规定由赠与双方共同申请才能启动转移登记程序。因民事行为产生纠纷,客观上造成无法同时申请,登记机构不能受理。
业务案例2:
李老伯早年丧妻,2010年他见子女已渐渐长大成年,自己身体又不好,就找了老伴杨某登记结婚,杨某系离异后再婚,并有两个女儿随其生活,次年李老伯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为避免身后财产发生纠纷,就立下遗嘱,将自己所购的二手房由再婚老伴杨某继承。不久李老伯病故。
其老伴杨某在办理完李老伯丧失后召开家庭会议,说明了李老伯生前财产中房屋所有权的处理办法,并出示李老伯生前遗嘱,但遇到了李老伯三子女的共同反对,理由是父亲生前从未提及此事,现在出示的遗嘱不足信服,要求平分房屋的收益。杨某的两个女儿则维护母亲的权利,表示同意继父的遗嘱,杨某无奈,即到房屋登记机构咨询其转移登记的法律规定。
得知李老伯生前的房产自己做为共有人享有一半的所有权份额,其另外一半份额虽然李老伯以遗嘱继承的方式留给了自己,但遗嘱继承内容没有经过公证,故无法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也无法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继承转移登记手续,只有依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相关继承权公证,在家庭成员同意后,经公证机关调查了解办理了继承公证后,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共有权证,并按法律规定约定了共有份额。
案例提示:
《民法典》规定,财产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遗嘱继承应当公证,继承事实发生后,继承人(受益人)应当持经公证的继承遗嘱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先行到公证机关申请遗嘱继承权公证,然后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因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
登记类型转移登记的意思是,一般办理房产证的过程就是房屋产权转移,即房屋产权从原始产权人名下登记到现产权人名下,其性质就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目前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实行登记制度,其登记性质就是转移登记,不动产权证是颁发给产权所有人的一个登记证明类文件。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的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机动车转移登记指的是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需办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区别:1、意思不同,转移登记是指转移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是指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所有人不变;2、适用范围不同,转移登记适用情形包括买卖、继承、遗赠、赠与、互换不动产,变更登记适用情形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不动产坐落、名称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林宅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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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拆迁补偿
●房产二级转移登记是指什么
●房产二级转移登记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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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转移登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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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郝冬嘉
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