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武陟医院拆迁补偿标准最新,焦作公租房申请条件: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1-15 13:13:46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武陟医院拆迁补偿标准最新,武陟公租房申请条件,法律主观: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

武陟医院拆迁补偿标准最新,焦作公租房申请条件: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武陟医院拆迁补偿标准最新,武陟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在武汉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条件?如何申请?下文为你详细介绍。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1、本市住房困难家庭(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3500元),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2)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2、新就业职工(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3500元);(2)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申请方法:1、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首先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经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2、新就业职工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哪些人可以申请武汉公租房呢?武汉市将在2014年下半年启动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改革。并轨后,公租房将保障4类人群:一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即低保户;二是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全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的家庭;三是人均收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四是人均收入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但低于公租房准入上限标准的家庭。这四个层次的标准根据前一年的统计数据确定,每年动态管理。并轨后,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先交租金后补贴,根据每个家庭的应保障面积和保障档次发放补贴。补贴的房屋租金标准按照三环周边区域市场租金价格来确定,最低收入家庭按应保障面积的90%补贴;低收入家庭按保障面积的70%补贴;中低收入家庭补贴30%;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予补贴。

二、焦作公租房申请条件

焦作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一、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焦作市市区户籍;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享有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安置性用房的的)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均月收入1050元(含1050元)及以下;4、单身人员申请的,除应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二、申请住房困难保障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焦作市市区户籍;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或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下;3、单身人员申请的,除应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三、新就业职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焦作市市区常住户口;2、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已与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相关证明);4、在焦作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或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下。四、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进城打工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非焦作市市区户籍并持有焦作市市区居住证(因今年首次要求,2018年申报可放宽至取得暂住登记凭证);2、已与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相关证明);3、在焦作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三、焦作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法律主观: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法律客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四、焦作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一)申请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焦作市市区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享有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安置性用房的的)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均月收入1050元(含1050元)及以下;

4.单身人员申请的,除应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

(二)申请住房困难保障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焦作市市区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或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下;

3.单身人员申请的,除应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

(三)新就业职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焦作市市区常住户口;

2.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已与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相关证明);

4.在焦作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或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下。

(四)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进城打工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焦作市市区户籍并持有焦作市市区居住证(因今年首次要求,2018年申报可放宽至取得暂住登记凭证);

2.已与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相关证明);

3.在焦作市市区范围内名下没有私有房产(包括预售商品房、宅基房,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或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下。

(五)对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青年人才纳入保障范围,优先保障青年人才、环卫工人、公交司机。

法律依据:

《焦作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

(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初审通过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上报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

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初审上报的申请资料后,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逐户调查核实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拟定本辖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名单。

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市房产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情况核对后,组织各区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市房产管理部门将核准结果反馈至区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五)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的申报资料整理归档,汇总成册,按户建立档案,并将相关信息全部录入电脑,建立信息库。

(六)各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录入整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信息库以及汇总名册,并报市房产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备案。

五、焦作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

本文介绍了申请政府所有公租房的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必须具有焦作市户籍,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85元以下,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且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且在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且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因

法律分析

申请政府所有公租房的条件如下: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25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必须具有焦作市户籍,并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2. 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85元以下;

3. 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

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

5.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

6.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7. 符合上述第1至5项、第7项条件的申请人,如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虽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曾转让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但经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温馨提示:

1、以上“住宅建设用地”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通过分配、购买、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使用权的住宅建设用地;

2、以上“自有住房”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通过自建、购买、赠与、继承、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拆迁安置等各种途径取得所有权的住房及已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住房;

3、以上所述除特别说明外,“以下”、“低于”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拓展延伸

根据《河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具有稳定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的家庭住址无自有住房且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前未享受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府规定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政策优惠等。

同时,申请人应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予以保障,并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将保障方式、租赁期限等事项载入租赁合同。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欺诈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取消其资格,并予以公告。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提供,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您想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您的申请符合条件并得到合理的保障。

结语

政府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较为严格,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才能成功申请。其中包括具有焦作市户籍、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85元以下、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等。同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还需满足其他条件,如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等。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果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虽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曾转让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但经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十五条\\t本解释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6〕19号)同时废止。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民法典\\t第七百三十八条\\t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一条\\t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武陟医院拆迁补偿标准最新消息

武陟医院拆迁补偿标准最新文件

武陟县拆迁

武陟医院拆迁补偿标准最新公示

武陟县最新拆迁片区

武陟县拆迁安置

武陟2021搬迁计划

武陟老城区拆迁进度

武陟拆房电话

武陟搬迁村名单

武陟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

武陟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

武陟公租房申请条件最新

武陟公租房新政策

武陟公租房的具体位置

武陟县公租房租赁条件

武陟县公租房信息网

武陟县公租房管理中心

武陟公租房一室一厅

武陟县公租房一年多少钱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武陟县拆迁诉讼时效最新消息,武陟县拆迁诉讼时效: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武陟县城市更新局电话,武陟县城市更新局: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武陟县拆迁公告,武陟县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武陟县拆迁补偿方案,焦作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焦作武陟县拆迁补偿,焦作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武陟城市规划,武陟县城市更新的概念: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武陟老城区拆迁进度,武陟县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护自己利益: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武陟县城市更新项目包括什么工程,武陟县城市更新项目包括什么: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武陟县拆迁咨询电话是多少,武陟县拆迁咨询电话: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武陟县城市更新局局长,武陟县城市更新: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武陟县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文件,武陟县拆迁房继承权最新规定: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拆迁官司律师费用多少,武陟县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武陟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河南省焦作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钱一亩2022: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武陟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公布,武陟县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4最新: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大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焦作武陟县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大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焦作武陟县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补偿标准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武陟医院拆迁补偿标准最新文件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葛同小

内容审核:石珊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