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公司股东补偿,企业拆迁款股东分配原则是什么,1、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一般首先是按股东有无利润分配的约定,有利润分配的约定,首先按约定分配利润;无约定者,则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利润。2、《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1、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一般首先是按股东有无利润分配的约定,有利润分配的约定,首先按约定分配利润;无约定者,则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收到拆迁款后理应将补偿款作为在异地租赁建设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招募新员工,进行新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公司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对相应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有剩余的,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出资入股与公司之间应当签订有出资入股协议书,在该协议中对出资份额、所占股份比例、股东权益、股份转让、退股条件、股份分红等进行约定。
一、什么是企业拆迁款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就是被拆迁人,但是会有股东选出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形成决议,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企业拆迁,股东补偿款的分配,应当依照《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置公司房地产收益,首先要看股东是否就利润分配达成协议。利润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按照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配。
一、股东权利有哪些
(一)股东身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获其他解散是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六)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八)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九)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和第153条规定的股东直接诉讼。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侵犯的是公司的利益,后者侵犯的是股东的利益。
(十)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获得分红是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原动力,因此当公司在弥补亏损、提起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以依法分配取得相应的营业利润。当公司因各种原因决定解散或者被主管部门撤销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就可以注销从而终止其民事主体资格,而股东就有权在公司注销前有权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
二、公司法关于分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利益分红的权益,也就是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出资的比例来分得红利,如果公司需要增加资本,股东可以按照出资的比例增资,公司法规定,股东的盈余公积分配权,应以内部救济优先为原则,股东有权提出召开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三、原股东享有的是股利给付请求权而非股利分配请求权
《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股东享有自益权和公益168权,自益权具体体现为资产受益权(包括股息和红利的受益权)、股份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等。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具有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向公司要求分配公司利润的权利,属于股东自益权的一种。该权利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和地位而固有的一项权利,是与股东身份不可分的。股东一旦丧失股东身份,就会丧失股利分配请求权。因此股东在股权转让后就不再享有股利分配请求权,不论是转让前的还是转让后的。
实践中,出现某些公司多年没有分配利润,而当股东将股权转让后不久,公司又进行了利润分配的情形,这时原股东往往心有不甘,诉至法院,要求分配股权转让前的利润,此种诉求一般得不到支持。这是因为,股东能否最终分配到利润要看公司是否盈利以及股东会是否作出分配决议。在股东会通过决议进行利润分配前,股东享有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仅仅是一种期待权,无法具体实现。只有当股东会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股东的分配请求权才能转化为股利给付请求权,该股利给付请求权的性质为股东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该债权可以与股权分离而独立存在,不当然随同股权而转移。因此,如果股权转让前股东会已经决定分配的利润.原股东虽然因转让股权而丧失股东资格,但仍可以要求公司给付利润。
(一)承租企业和出租人的分配相当一部分企业以承租人身份从事生产经营,那么拆迁补偿款首先应当在承租企业和出租人之间进行分配。一般而言,土地区位补偿属于出租人,对设备的补偿费用补偿则属于承租企业。
(二)用于安置若企业要继续经营,则其所分配到的补偿款首先须用于企业的安置,如异地租赁建设房屋、购置设备、聘用员工等;若股东决定解散该企业,则该笔拆迁补偿款纳入公司财产用于对债权债务的清算。
(三)股东分配拆迁补偿款用于企业的安置后,若有剩余,则应当依照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即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若公司章程约定了股东利润分配的方式,则按公司章程分配剩余的拆迁补偿款,否则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
一、拆迁补偿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选定代理人签协议
1、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被拆迁人,由股东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了解到,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表决,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工厂和养殖场的企业主亲自签协议,或者指派代理人签协议。
(二)用于安置的补偿款。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以后,应将补偿款用于在异地租赁建设房屋、购置设备、聘用新员工等。如果股东们不愿意继续经营,可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和处理
二、什么是企业拆迁款
(一)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二)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律师分析:
股东权益的基础是知情权,知情权是指股东对公司信息的知情权。权益的最终实现是分配权。企业拆迁是一个重大问题,需要股东大会表决。股东的知情权体现在阅读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经理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当然股东不得滥用其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本文讲述了公司在处理分公司不动产所得时,一般会按照股东是否有利润分配的约定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利润分配的约定,则会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利润。同时,也介绍了企业拆迁款的股东分配原则和内容,包括拆迁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和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等。最后指出,公司拆迁款分配一般遵循公司的章程规定,但如果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则一般以公司章程为准。
法律分析
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置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进行处理,一般首先会按照股东是否有利润分配的约定来进行分配。如果存在利润分配的约定,那么就会按照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会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利润。
一、企业拆迁款股东分配原则是什么
1、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一般首先是按股东有无利润分配的约定,有利润分配的约定,首先按约定分配利润;无约定者,则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收到拆迁款后理应将补偿款作为在异地租赁建设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招募新员工,进行新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公司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对相应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有剩余的,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出资入股与公司之间应当签订有出资入股协议书,在该协议中对出资份额、所占股份比例、股东权益、股份转让、退股条件、股份分红等进行约定。
二、什么是企业拆迁款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就是被拆迁人,但是会有股东选出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形成决议,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企业所有的不动产面临拆迁时,收取拆迁款由股东大会推选的法人来签订协议。然后各企业有公司内部章程的,按照约定好的内容进行分配;没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各股东在企业所占股份多少进行分配。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企业拆迁股东分配,一般来说都是以公司的章程为准。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拆迁款分配。
结语
在企业拆迁时,拆迁款的股东分配原则依照公司章程进行处理。如果公司章程有关于处置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则首先按照股东是否有利润分配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利润分配的约定,则会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因此,企业拆迁款应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同时,公司也应将拆迁款用于在异地租赁建设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招募新员工,进行新的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企业拆迁公司股东补偿标准
●企业拆迁公司股东补偿多少
●企业拆迁股东补偿标准
●企业拆迁公司股东补偿怎么算
●公司拆迁补偿款股东怎么分?
●企业拆迁款股东能分配吗
●公司拆迁需要股东签字吗
●企业拆迁款分给股东交税
●工厂拆迁股东怎么分
●公司动迁补偿给股东吗
●企业拆迁款股东分配原则是什么意思
●企业拆迁款股东分配原则是什么意思
●企业拆迁款股东能分配吗
●企业拆迁款分给股东交税
●企业拆迁补偿款分配给股东
●公司拆迁股东
●公司的拆迁款打给股东法人 用缴税吗
●公司拆迁需要股东签字吗
●工厂拆迁股东怎么分
●公司拆迁款
●股东的拆迁补偿费,拆迁补偿可以直接给公司股东: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企业拆迁公司股东补偿,企业拆迁股东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出资人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可以直接给公司股东: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股东能获得企业拆迁补偿吗,拆迁补偿可以直接给公司股东: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钟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法律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得几人: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西海岸楼房拆迁补偿,无罪判决:一人公司股东挪用公司资金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个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证券公司股东资格条件是如何的,证券公司股东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标题建议:《苗雨律师解析:未达表决权数,公司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股东能否不按出资比例决定表决权: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委会是否可以作为股东?,村委会能不能作为公司股东: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解决公司不认可股东股权问题的方法,公司股东不承认股权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成为公司股东会承担哪些风险,公司股东有什么风险: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企业拆迁公司股东补偿多少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毛世皓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