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达川区拆迁补偿,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1-03 01:57:48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达川区拆迁补偿,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达州石峡子水库石峡子水库位于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是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规划的西南五省重点水源工程,也是达州市委、市政府“3101”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之一,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乡镇供水和

达川区拆迁补偿,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达川区拆迁补偿,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达州石峡子水库

石峡子水库位于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是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规划的西南五省重点水源工程,也是达州市委、市政府“3101”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之一,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乡镇供水和农村人饮水为主,兼顾防洪和下游生态环境用水的中型水利工程。

二、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不同的附着物补偿标准不一样。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

每户2万元。

(四)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不同树补偿费不一样。分为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柞树林木补偿费;红松林木补偿费;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未成林每亩86600元;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

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五)果树补偿标准

分培育期、初果期、盛果期和衰果期,每个时期补偿标准不一样。

(六)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

3、高压线路加高66KV与加高220KV以上又不一样。

(七)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分为电话线路、架空光(电)缆和地下电缆。

(八)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九)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十一)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十二)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目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

(十三)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二、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石峡子水库位于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是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规划的西南五省的重点水源工程之一,同时也是达州市委、市政府的“3101”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之一。该水库主要用途包括农业灌溉、乡镇供水和农村人饮水,同时兼顾防洪和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耕地补偿、基本农田补偿、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补偿、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

法律分析

石峡子水库位于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是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规划的西南五省的重点水源工程之一,同时也是达州市委、市政府的“3101”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之一。该水库主要用途包括农业灌溉、乡镇供水和农村人饮水,同时兼顾防洪和下游生态环境用水。

二、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不同的附着物补偿标准不一样。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

每户2万元。

(四)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不同树补偿费不一样。分为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柞树林木补偿费;红松林木补偿费;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未成林每亩86600元;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

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五)果树补偿标准

分培育期、初果期、盛果期和衰果期,每个时期补偿标准不一样。

(六)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

3、高压线路加高66KV与加高220KV以上又不一样。

(七)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分为电话线路、架空光(电)缆和地下电缆。

(八)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九)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十一)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十二)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目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

(十三)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毕竟水库面积大,占用的地方也就比较大,其中需要补偿的东西也就很多。虽然修建水库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但水库建成后对于抗旱救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解决群众饮水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耕地进行区分。平均每亩的补偿标准在五至十二万元之间。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备案。因此,征收耕地补偿标准的平均每亩金额在五至十二万元之间,具体补偿标准由政府制定并备案。

结语

石峡子水库位于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大堰乡,是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规划的西南五省的重点水源工程之一,同时也是达州市委、市政府的“3101”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之一。该水库主要用途包括农业灌溉、乡镇供水和农村人饮水,同时兼顾防洪和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征收耕地补偿、征收基本农田补偿、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补偿、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补偿、耕地占用税、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地管理费、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林木补偿标准、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和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三、修河坝征地补偿款怎么给?

修河坝征地补偿款应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水库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如下: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不得低于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五、修河坝征地补偿款怎么给

法律分析: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一般有三种分配方式:一、土地补偿费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二、土地补偿费村集体提留一部分,其余部分分配给被征地农民个人;三、全部分配给被征地农民个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达川区拆迁补偿政策

2021达州拆迁

达川区拆迁补偿政策

达川区2021年拆迁工作

达州拆迁赔偿

达州拆迁房

达州市达川区拆迁办电话

达州 拆迁

达川区拆迁办

2021年达州拆迁

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张家川石峡水库

达州石峡子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石峡子水库最新图片

达州石硖子水库现状

石坝子水库

石峡口水库可以钓鱼吗

石峡口水库 海原

石坝河水库

达州石匣子水库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达川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张掖市水库土石方工程是真的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达川区拆迁项目补偿标准,抚州市临川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达川区拆迁补偿公示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汪思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