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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旧屋拆迁补偿多少,湖南郴州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1-02 01:28:0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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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旧屋拆迁补偿多少,湖南郴州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一、湖南郴州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

郴州旧屋拆迁补偿多少,湖南郴州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郴州旧屋拆迁补偿多少,湖南郴州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

一、湖南郴州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4、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二、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如何救济?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价值日期(评估时点),出具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省或者市(州)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的房屋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三、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如何处理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乡规划、住房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未经登记的建筑认定和处理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当事人对认定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做出认定和处理的部门应当进行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二、湖南郴州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

一、湖南郴州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4、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二、征收补偿方案由哪个部门拟定,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征收目的;

(2)房屋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

(3)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

(4)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和交付时间;

(5)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6)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期限;

(7)搬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8)补助和奖励标准;

(9)其他事项。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区别?

第一是性质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行政行为,原城市房屋拆迁是民事行为。第二是法律依据不同,征收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第三是主体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原城镇房屋拆迁是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第四是程序不同,征收是由征收部门向政府提出申请,拆迁是拆迁单位申请“拆迁许可”。第五是强制执行程序不同,原城市房屋拆迁具有行政“强制拆迁”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两种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程序。

三、湖南郴州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

一、湖南郴州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4、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金额可通过哪些方式确定?

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当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偿金额由当事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确定:

(1)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2)按净利润损失计算:具体按照上一年度报税务部门的数值计算,或由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认定;

(3)按从业人员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区域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数按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计算。无法核定实际从业人数的,可根据房屋面积或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进行认定;

(4)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计算;

(5)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其他补偿办法。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三、被征收人不积极配合评估活动是否承担相应责任?

被征收人有义务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征收评估所必需的资料,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如果被征收人不按要求履行义务,不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或者不协助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而造成评估失实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四、湖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湖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一,拆迁补助费

1,拆除住宅房屋,由拆迁人按被拆迁人房屋建筑面积支付搬迁补助费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属货币补偿或者一次性安置的每平方付给4元,属于过渡安置的每平方付给8元。2拆除生产,经营用房,原则上按拆除住宅房屋拆迁补助费标准执行。但涉及工矿企业,商场等搬迁设备比较多的,或有无法搬迁及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可按下列标准执行:对于无法搬迁及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由拆迁人按收废弃设备的实际价格给予相应的补偿:对于搬迁设备比较多的,由拆迁人按照拆卸,搬运,安装设备的实际开支支付搬迁补助费。以上搬迁补助费,补偿费数额由拆迁当事人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如双方就共同委托达不成一致或一方拒绝评估的,其中一方可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二,临时安置拆迁赔偿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

1,拆除住宅房屋,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过渡的,拆迁人应按房屋分类评估价格的【千分之六】计付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临时补助费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计算公式为:每月每平方临时补助费(元平方米)=被拆迁房屋分类评估价格(元平方米)【千分之六】。但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每平方不得低于4元,如按上述公式计算低于4元平方米支付。

2、拆除用于生产、营业、办公或仓储等非住宅房屋,由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过渡的,拆迁人应按被拆房屋分类评估的【千分之七】计付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计算公式为:每月每平方米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元平方米)=被拆迁房屋分类评估价格(元平方米)【千分之七】。

3、由于拆迁人的责任而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按第

1、2款的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给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

4、有拆迁人安排过渡房的,且面积不少原被拆迁房屋面积的,在规定的过渡期内不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面积少于原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仍须按第

1、2款标准计算补助费。逾期之月也是按第三款进行补助,除另有约定。

三、拆迁奖励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每提前搬迁一日,由拆迁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付给1元奖励费。拆迁人或委托拆迁人,对具体承办拆迁的单位或个人,可视其工作成效给予一定的奖励。其奖金发放不得高出本地段房屋拆迁面积每平方米4元的幅度。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考虑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特殊性,对于本通知规定的房屋拆迁相关费用标准的执行问题,按以下原则予以明确;凡是在2007年8月1日之前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仍按衡市价【1995】0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凡在2007年8月1日之后签订的拆迁安置合同的,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对过去(2007年8月1日为界)未签订拆迁补偿合同的,应按文件规定的新老费用标准分段计算。各县(市)区在执行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标准时,可参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制定。

五、湖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湖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湖南征地补偿通知

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

三、征地补偿区片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但是不得低于本通知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

2、国家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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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郴州旧房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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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陶成梓

内容审核:刘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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