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减半,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2024在线咨询拆迁征收法律百科
土地使用税减半,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
城镇土地使用税
困难减免详细操作
来啦!
根据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沪财发〔2022〕2号)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一)资产不足清偿全部或者到期债务且已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其土地闲置不用的;
(二)因歇业、改制等原因(除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外)按规定已进入清算程序,其土地闲置不用的;
(三)因受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
本款所称“遭受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是指纳税人在申请减免税所属年度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四)执行政府定价、承担公益职能,发生亏损的;
(五)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发生亏损的;
(六)经认定的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生亏损的。
上述亏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亏损”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亏损”,即申请减免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
纳税人如何申请办理减免手续呢?下面,申税小微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具体的操作流程吧!
01 路径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
02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
进入“税收减免核准”申请页面:
征收项目: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
受理税务事项:选择“纳税人困难性减免土地税”。
下面依次介绍相关操作:
上半部分“优惠信息”部分:
除“减免有效期起、止”外,其他栏次均无需填写。
纳税人仅需申请困难期间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直接根据申请减免的时间填写即可。
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最下方“下一步”。
进入提交资料界面。该事项需提交相关资料(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减免税申请报告、证明纳税人纳税困难的相关资料)。
填写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弹出提示,声明对提交的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点击“确定”。
弹出提交成功提示。
03 查询审批结果
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下方“事项进度”栏目里查看事项审批进度。
税务机关终审后,状态将显示“审批通过”。
04 维护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税信息
查询“税收减免核准”流程“审批通过”后,纳税人即可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进行减免税信息维护。
(1)操作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2)维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减免税信息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单页下方。拉动下方进度调至最右端,选择需维护减免税信息土地后方操作项目下的“应税信息”按钮。
在弹出该条土地税源的“维护应税明细”界面上,选择当前仍然在有效期间的,点击后方操作类型项目下的“变更”。
当前页面下方会出现这条应税信息的详细内容,并点击“增加行”。
点击下方“减免税信息”后面的“增加行”按钮会增加一条空白行,点击减免性质代码下的下拉列表,选择“减免性质代码”为“0010129917纳税人困难性减免土地税”,系统会根据此前审批通过的“税收减免核准”中填写的“减免有效期起、止”自动带出“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和“减免起止时间终止月份”。
根据“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填写“变更时间”。原则上为“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的前一天,即2021-12-31。“减免土地面积”录入完毕,系统自动带出“月减免金额”。
点击下方“保存”按钮,系统弹出提示,点击确定。
提示保存成功。
至此,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的减免税信息维护。点击右上角即可关闭当前界面。
05 申报及缴纳
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栏“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勾选“当期应申报税种”,点击下一步。
根据前期采集的税源,自动带出减免金额及减免性质代码和名称,确认后点击左上角申报,即可完成申报。
供稿:陶满园 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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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沈若丹
来源:头条-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详细操作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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