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郡中学老师段某某猥亵女学生,我们来聊聊强制猥亵罪!: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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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郡中学老师段某某猥亵女学生,我们来聊聊强制猥亵罪!, 长郡中学老师段某某猥亵女学生,我们来聊聊强制猥亵罪! 校园应当是最纯洁的地方,但是现实中却总有阴暗的部分,无论是老师虐待学生
长郡中学老师段某某猥亵女学生,我们来聊聊强制猥亵罪!
校园应当是最纯洁的地方,但是现实中却总有阴暗的部分,无论是老师虐待学生、还是老师猥亵学生都让人们从心里感到厌恶。最近长郡中学老师段某某猥亵女学生一案公安机关已经公布了最新情况,涉案老师已经被刑事拘留。如果猥亵一事查证属实,则该老师很可能被判处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沈律师今天给朋友们分析一下这些罪名。
从强制猥亵罪这一罪名来看,首先需要关注“强制”,一般要求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在公交上“咸猪手”虽然属于猥亵,但是并不构成此罪。其次,我们还需要关注“猥亵”,这种行为是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如抚摸、强吻被害人等。如果使用性交方式的,则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有其加重情节: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实施强制猥亵行为,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则会被判处更重的刑罚。
而猥亵儿童罪则没有“强制”一词,也就是说不要求犯罪嫌疑人对儿童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儿童没有判断事物性质的意识,儿童是否自愿不影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要想构成此罪,犯罪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以上就是关于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这一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如果您遇到了不法侵害,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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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
来源:头条-长郡中学老师段某某猥亵女学生,我们来聊聊强制猥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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