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征地费用应当全额支付,先征收再补偿违反法律精神!: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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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贵州铜仁:征地费用应当全额支付,先征收再补偿违反法律精神!, 贵州铜仁:征地费用应当全额支付,先征收再补偿违反法律精神!基本案情: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盘石镇响水洞村是国家一类贫困村。李先生系该村村民,以
贵州铜仁:征地费用应当全额支付,先征收再补偿违反法律精神!
基本案情: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盘石镇响水洞村是国家一类贫困村。李先生系该村村民,以其为户主有家庭承包土地29.20亩。县政府因旅游景区建设项目需征收原告的部分承包地。
2017年5月26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响水洞景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2017年6月26日,县政府作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响水洞旅游景区建设项目用地的通告》。
李先生认为征收违法,李遂将县政府、镇政府告上法庭。
法院裁判观点:
被告松桃县政府、镇政府系本次土地征收的组织实施主体与具体实施单位,应当对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行为共同承担责任,系本案适格的被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本案中,被告在实施响水洞旅游景区建设之前必须依法对被征收对象进行补偿安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告李先生的部分承包地由被告征收用作响水洞旅游景区建设,但从被告提交的证据来看,没有证据证明已经对原告全部被征承包地进行了合法补偿,故被告的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裁判结果:
确认被告县政府、镇政府对原告的承包地实施征收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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