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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五号文件,拆迁5号文件
昆明市西山区城中村改造5号片区回迁人:
昆明市西山区城中村改造5号片区改造项目工作推进顺利,目前回迁安置房已具备选房条件,根据5号片区回迁安置工作部署,就西山区城中村改造5号片区改造项目回迁房选房事宜向广大回迁人发出如下选房公告:
1.请昆明市西山区城中村改造5号片区改造项目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且选择回迁安置方式的被拆迁人于2017年6月12日至6月1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拆迁补偿协议》原件于西区交房中心查看回迁公示信息并领取《回迁安置方案》、《回迁安置选房通知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工作人员,为选房做好准备。
2.被拆迁人领取《回迁安置选房通知书》后,应妥善保管,因本人原因遗失的,应及时向安置工作小组提供书面挂失报告和被拆迁人身份证,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
3.若被拆迁人在选房前遗失《拆迁补偿协议》的,请及时向所在村组及社区和街道办、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5号片区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三级证明经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5号片区指挥部同意后办理复印手续。
4.选房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
上午:8:30—12:00,进行选房
下午:13:00—18:00,进行选房
5.选房地点:
大观天下广电文化家园西区选房中心
联系电话:0871-64195316
6.选房顺序:
具体被拆迁人的选房时间根据被拆迁人《拆迁补偿协议》签订顺序号的先后进行。
对于未能按期选房的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1)选房或到达现场时其选房时间已过的,则在当天按到场时间先后顺序另行主动排号选房;
(2)在被拆迁人进入选房区后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则在当天按到场时间先后顺序另行主动排号选房;
(3)若被拆迁人未能在选房日程安排当天前往的,则在其到达选房现场的当日根据到场时间先后顺序另行主动排号选房;
(4)因其他原因未能到场选房的,则在其到达选房现场的当日根据到场时间先后顺序另行主动排号选房。
7.选房所携带的材料
(1)《拆迁补偿协议》原件、被拆迁人《户口册》、《结婚证》、子女信息;
(2)被拆迁人(拆迁补偿协议签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3)若被拆迁人(拆迁补偿协议签定人)本人不能到场需要代签的或有其他原因的,需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相关法律证明文件及委托人和代签人的身份证原件;
(4)《回迁安置选房通知书》原件;
(5)被拆迁人和共有人《身份证》、《户口册》、未成年子女身份信息原件。
被拆迁人必须携带齐全上述相关材料,在上述对应时间内准时到场办理。因相关资料准备不全,造成逾期办理选房的损失由被拆迁人自行承担(以上资料选房时必须自备复印件各1份)。
8.为保证西山区5号片区选房工作公平、公证、公开,本次选房过程及结果全程由昆明真元公证处公证。
为方便5号片区提前准备回迁房选房相关资料,昆明真元公证处可以为有需要的回迁人提前办理相关公证手续(费用自理),回迁人也可自行到国家认可的公证机构自行办理,但自行办理公证的回迁人至少需在选房前一天提交相关公证手续(公证书原件)。如因相关公证手续不全,导致无法按时参加选房的,后果由被拆迁人自行承担。
如发生继承的。继承人应携带经公证的《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明资料及其他材料到现场办理。
9.如因自身原因,未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参加选房的,不得享受《回迁安置方案》第十一条规定的优惠措施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被拆迁人自行承担。
10.被拆迁人需对所提交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11.本公告解释权归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5号片区指挥部。
请广大村民按公告要求前来办理回迁房选房手续。对您的配合深表感谢,欢迎回家。
特此公告
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
城中村改造5号片区指挥部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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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熊莉欣
来源:头条-昆明市西山区城中村改造5号片区回迁房选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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