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拆迁办公室电话,山东省拆迁投诉电话: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山东省拆迁办公室电话,山东省拆迁投诉电话
近日有网友向
山东省省委书记刘家义
山东省省长李干杰(代)
菏泽市市长陈平留言
获官方回复
详细内容如下:
高新区成都路拆迁不公平
网友留言:山东菏泽高新区成都路拆迁不公平!
1.昆明路和成都路同样是菏泽高新区的道路,昆明路拆迁容积率按0.9,而成都路按的是0.7。
2.昆明路和成都路改造涉及到拆迁的社区都属于万福办事处利群社区,昆明路的村庄有利群社区张哨门、郝赵庄,成都路的村庄有利群社区后宋庄,吴庄村。
请问万福办事处,高新区,市政府领导,为什么不制定同样的标准呢,这标准又是谁定的呢?况且补偿方案中未明确容积率多少,凭什么给定的0.7呢?
官方回复:山东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高新区万福办事处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_FORMAT_LT_##菏泽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_FORMAT_GT_##的通知》(菏建〔2018〕5号)有关规定,万福河以北、日东高速以南、广州路以西、昆明路以东范围内的住宅基准容积率为0.9,上述范围以外的基准容积率为0.7。本次成都路贯通涉及到利群社区宋庄、吴庄两个自然村,均位于昆明路以西,不在住宅基准容积率0.9的范围内,因此根据文件规定,将此次拆迁容积率定为0.7。
昆明路提升改造是市政府重点工程,涉及到利群社区张哨门、郝赵庄两个自然村部分住户。成都路贯通涉及到利群社区宋庄、吴庄两个自然村部分住户,位置在昆明路西约1400米,并且中间间隔银川路、兰州路两条干道,在城市规划区以外。成都路贯通改造项目是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菏泽高新区成都路贯通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的重点工程。其征收标准是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成都路贯通改造及公共事业项目房屋征收的公告》制定。请您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回复时间:2020-04-14 10:08
希望曹县撤县划区
网友留言:省长你好!希望菏泽曹县划成一个区(曹城区)因为曹县不够级别划成一个巿。菏泽的每个县都划区话,我们菏泽就是一个大城市。离菏泽近的县可划成区。
官方回复:山东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民政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行政区划设置工作的关心和参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撤县设区、撤县设市工作属于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工作需要顶层规划,需要保持相对稳定,县区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需要市委总体规划、决策,并且国家对各个级别的区划调整都有具体的要求和硬性条件,符合调整条件的,民政部门依申请承办,逐级上报省委省政府、国务院,国务院负责审批。不是按照离菏泽的距离决定是否撤县设区。 2020年我们将有序推进区划调整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规定,详细情况不予公开,敬请理解。回复时间:2020-04-23 15:00开发区耿庄拆迁安置费
网友留言:今年是耿庄开发第四个年头了,回迁房还没有建好,但是安置费迟迟没有发放,老百姓要租房,不知道具体什么原因呢
官方回复:菏泽市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开发区热线办调查处理,回复如下:经查,办事处财务部门正在针对辖区内需要发放安置费的社区进行逐一核实发放,目前尚未发放至耿庄社区。
多次拨打网友预留的号码回访,均无人接听电话。如需要其他帮助,可继续留言或者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0530-12345进行反映。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0-04-2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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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陈语
来源:头条-最新回复!耿庄拆迁、曹县划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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