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财务制度,征地拆迁财务工作: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征地拆迁财务制度,征地拆迁财务工作
实践中,征地拆迁的时候,对于补偿标准和补偿款有疑问的,老百姓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要求他们明明白白的把账交到老百姓手里。
但是多数时候,不管是拆迁也好,或者是征地也罢,村委会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甚至于整个过程中老百姓只对接村委会的人。
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而非行政机关,老百姓可以向他们申请信息公开吗?
如果征地拆迁的过程中,老百姓觉得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我们先来看看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
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根据法律的规定,小编总结了一下,这5个账目村委会必须公开:
1 本村享受国家补贴的人员和标准,比如低保、医保等人员名额,以及标准
2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一共补偿多少,每位村民补偿多少
3 根据法律规定,村民交的钱的使用情况,交给了谁,用途是什么
4 出租村集体财产的具体情况,比如近几年的土地流转,流转了多少,,每亩地的租金是多少,都应该公开
5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村民想申请宅基地,不是村委会一句话没有就可以了,需要公布具体的使用方案,到底是真不能申请还是村委会存在违法行为。
所以,对于村里的事,村委会不能一言堂,村民有权利知道村里的具体情况。
如果村委会不按时公开,村民可以通过申请村务公开的方式,提交相关申请要求村委会公开,如果村委会还不公开,村民可以向乡政府、县政府反应情况,请求他们进行督察和管理,要求村委会进行公开。
村庄是全体村民所有的,不是村委会的,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让村庄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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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杜雅晨
来源:头条-村委会必须公开5类账目!尤其是涉及到征地补偿款和拆迁款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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