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价低于周边新房市场价,拆迁评估按周边房价: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拆迁评估价低于周边新房市场价,拆迁评估按周边房价
李华明(化名)在上海某村拥有一处房屋,该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2020年年初,征收机关在征收区公示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其后,征收机关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李华明的房屋价值进行了评估。随后,征收机关向李明华送达了《搬迁通知》和《评估报告》。李明华认为评估结果过低,提出异议,但经与征收机关多次协商补偿事宜,仍无法达成一致。李明华为了拿到合理的补偿,一直没有向征收方妥协。谁知,几天后,李华明收到了征收方针对自己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调换面积为333.42平方米,现金补偿近7.5万元,临时安置费按实际过渡时间发放;若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补偿金额10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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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明认为,自己家房屋所在的位置价格是每平米七八千左右,但征收方做出的补偿却只按每平米三千多来计算,这严重低于周边类似房产市场价格。对补偿决定不服的李华明和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李明华咨询,房屋补偿价低于周边房屋的价格该怎么办?其实,很多被征收人都存在这样的情况。那么,对于这种房屋补偿价低于周边房屋的价格该怎么办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该法第二十条还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冠领律师提醒大家,在房屋征收中,由于涉及巨大的利益,而有的征收方又为了低成本征收,往往对本该属于被征收人拆迁补偿一压再压,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拆迁的时候大家可以简单将自己房屋的价格与周边相似房屋的均价相比较,如果相差太多,那么给你的拆迁款肯定是少了,大家要及时维权,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提起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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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屈诗
来源:头条-拆迁补偿中房屋补偿价低于周边房屋的价格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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