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8年,拆迁8年了子女能起诉父母吗: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拆迁8年,拆迁8年了子女能起诉父母吗
以前是大老板有需要用地的,再征地,现在是先征上来一批地备着,等大老板来挑,比如今天这一起案件,8年前的征收项目,8年后才来收地盘,你说给就得给?难道一个征收项目能持续这么久?一起来看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吴雨晴律师办理的这一起安置补偿履职案件是如何解答这一疑问的吧!
基本案情:8年后才来征收,来的时候还在埋怨百姓乱搭违建?
被告:2014年社区拆迁时,原告还未盖案涉房屋,涉案房屋是征收后才盖起来的!而且,我们问过资规局了,原告根本没有办理建设许可!
被告同时拿出的还有一份2008年原告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
不是,涉案房屋2014年被纳入征收范围,你却拿出了2008年的协议?你自己瞅瞅这合理么?!事实上,2008年的协议针对的是原告另一处房屋的拆迁补偿,被告以此来浑水摸鱼,企图混淆视听,张冠李戴!
除此之外,你说2014年就征收了,公告呢?
事实上,在2014年至2022年,由于被告未将征地信息在原告所在村进行公示,老张并不知道自己的合法宅基地已被纳入土地征收范围,且被告当时也没跟老张协商过补偿事宜啊,2022年强行打过来一笔款项,就当履行了安置补偿职责了?
要么你签署《安置补偿协议》,要么你作出《安置补偿决定》,否则,不能视为已经履行了安置补偿职责!
1、征收过程中的无证房不予补偿?
原告的房屋系在老宅基地上建设的,属 于历史遗留房屋,是否办理规划不能作为认定房屋是否系合法建筑的依据,也不能作为原告是否应当获得合法征收安置补偿的依据!事实上原告所在村有大量宅基地上的房屋都没有规划,而且在征收时均予以合法认定并依法补偿安置,怎么到我这就不给认定了?说好的一视同仁呢?
况且,即便是违建,认为原告的房屋不合法,应该通过合法程序进行认定。老张建房所使用的宅基地在以前是符合规划的,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不能一刀切认定为“违建”不予补偿,让我们再来重温一下最高法的权威案例:
(2018)最高法行申5425号裁判规则: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违法拆除因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造成损失的,也不能简单以无证房屋即为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行政赔偿。
更何况8年后才来征收,我们还没追究你征地批复还有没有效的事儿呢!
2、征地批复能无限期有效?
征地批文是存在有效期的,有效期为2年,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要想征地就得重新走一遍征地报批程序!
即便两年内已经实施征地,但是征上来却不用,干放着,那也不行!国务院要求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不仅要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扣减相应指标,还要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交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
显然,本案中征收方口口声声表示征收已经在2014年就开始了,可是一没见你公告征地信息,二没签署征地补偿协议,你最好能证明2014年的时候确实实施了征地行为,不然,你就给我去重新报批!
在明律师有话说
咱很多朋友都有单位分房的经历,多集中在80-90年代,那时候国企分的房是公房,住到现在的视为准产权人,拆迁时补偿利益起码在80%以上,但是还有这么一种情况,单位分房的时候是为提供工作便利,用于办公,这样的房子本身不是居住用途,后期改造成了住宅,像这样的房子遇到拆迁该怎么补偿,就比较复杂了。但是有一点您需要注意,相关领导同意你在某地建房、同意居住等,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像本案中的老张,要想对涉案房屋享有所有权,要么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申请到一块宅基地建房,或者从同村人手中购买得到宅基地,要建房需另取得资源规划部门的建设许可,这样的操作才确保万无一失,否则,定违的时候哭都没地儿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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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韩妍
来源:头条-8年后才来征收,来的时候还在埋怨百姓乱搭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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