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国家公职人员补偿,公务员农村拆迁: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农村拆迁国家公职人员补偿,公务员农村拆迁
#我来唠家常#
所谓的国家公职人员,主要是指在机关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国有企业工作从事管理的人员等。对于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人,能否享受到农村征地的拆迁补偿款,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现在已经退休了,但我是1980年参加高考,我们当地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我也有承包地。由于我是家中的老大,尽管我的弟弟妹妹后来都出来参加工作了,但我和我的弟弟妹妹其实到现在也还有农村的承包地。
我们之所以到现在在村里还有承包地,得益于当时的承包地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我国农村有一部比较重要的法律叫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法最新修订的时间是2018年,按照土地承包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根据我的理解,我国农村的土地是以家庭作为承包单位。家庭承包土地的前提,是以承包土地当年的人口作为划分承包地的基数。比如我家当时有8口人,那么我家就有8个人的承包地,这对于我们这个地少人多的地方来说,家庭人口多是有一定优势的。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也就是说,现在的土地承包期至少都是60年,按照历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规定,基本上就是保持长期不变。按照承包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比如我当时虽然是国家公职人员,虽然户口也从农村迁移到城镇,但当时我们在农村的承包地还存在,而且是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存在的。
我们从农村出来工作以后,我们兄弟姐妹几个的承包地就由家庭成员中的父母来承包。假如因为国家建设的需要,我家的承包地如果被国家征用,那么就需要涉及到征地补偿的问题。这种补差针对的是家庭,而不是个人,毕竟土地承包的方式家庭。
征地补偿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土地补偿费,这个部分是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第二部分是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第三部分是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等。
如果家里的承包地被征收了,那么像我们这种户口已经迁移到大城市,在城市成家立业,甚至已经办理退休的人,还能享受到相关的补偿吗?
比如我家的土地假如是6亩,其中有三亩被征收,那么被征收的三亩地的土地补偿款,是补偿到家庭,并不是补偿家庭中的某一个人。至于家庭成员如何分配,征收单位和村委会应该是不管的,只是按照亩数来计算,由家庭自己去分配。
家庭在分配时,如果我家还有弟弟妹妹在农村,或是我父母在农村,那么这个土地补偿款肯定是我父母的,我们已经出来工作人,不可能向父母要一分钱。但这个补偿款中,从理论上说有我们一部分的钱。
现在我们的父母不在了,但我家承包的土地、山林等还在,而且是已经确权了,虽然现在的名字还是我老妈的名字,但这个土地始终还在我家的名下,只是暂时让给别人耕种。如果这时国家要占用,那么补偿款其实我们是有份的,也是能够享受的。
第二部分是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是按照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由于我家父母已经不在,我们也都有自己职业,有养老金,这就不存在还需要安置的问题,而且是按照农业人口计算,我们也已经不是农业人户口,这个部分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是不能享受的。
第三部分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等。比如土地上的房子,这个补偿我们肯定是能够享受到的,以前父母在土地栽种的树木,青苗等,这也是能够享受到补偿的。
综上所述,作为过去从农村出来参加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在农村都有承包地,但这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补偿费是按照征收占用的数量补偿给家庭,家庭内部如何分配,这是家里的事情,这个部分人应该是能享受的;安置补偿费这是不能享受的,土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费用这是能享受的。能享受但不一定要去争、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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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安慧
来源:头条-农村出来的国家公职人员能享受老家征地的拆迁补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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