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产权归属,拆迁房产权归属哪个部门: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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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产权归属,拆迁房产权归属哪个部门
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问题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以下是一些关于安置房产权归属问题的主要观点:
一、依法拆迁取得的安置房产权
- 产权归属:依法拆迁取得的安置房具有产权。当安置房满5年并取得产权证后,该安置房即具有完全产权。这5年的计算,通常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
- 交易限制:若未满5年,则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此期间签署的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该安置房即可进行合法销售。
二、产权性质与年限
- 产权性质:安置房的产权性质可能分为以经济适用房为代表的保障性住房和一般商品房。通常情况下,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其产权性质与一般商品房相似,均为70年产权。
- 产权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安置房作为住宅,其产权年限自然也是70年。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70年是指土地使用权年限,而非房屋所有权年限。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屋不倒塌、不成为危房,产权人就可以一直享有。
三、特殊情况下的产权归属
- 农村拆迁安置房:若农村拆迁安置房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所有权,则归该方单独所有。若是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拆迁安置房的增值部分双方各占50%。若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后取得的所有权,则归双方共同所有,除非夫妻另有约定。
- 回迁安置房:房屋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拆迁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的,所有权即归谁。如果没有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以确定产权归属。
四、产权证办理
- 办理流程:办理安置房产权证首先需要进行房地产评估,然后到当地的税务部门缴纳营业税,最后带上所需资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过户。
- 所需材料: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及面积等材料。
五、法律依据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综上所述,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一般情况下,依法拆迁取得的安置房在满5年并取得产权证后具有完全产权。同时,安置房的产权年限为70年,但这一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年限而非房屋所有权年限。在特殊情况下,如农村拆迁安置房和回迁安置房等,其产权归属可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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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黄雅慧
来源:头条-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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