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到哪拿,拆迁款从哪里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拆迁款到哪拿,拆迁款从哪里来
很多被征收人在房屋及土地征收过程中可能会有这种困惑:征收补偿费用到底是如何使用的,其具体是怎么分配的?应当补偿给被征收人的补偿款迟迟不下发,我们被征收人的钱究竟去了哪里? 不要着急,本期就为大家回答上述问题!
要想解决上述疑惑,我们不可不知审计机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可见,征收补偿费用的管理和使用应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最专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二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的系统,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第三十三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第三十四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各位,想必大家已经知道了审计机关在监督房屋征收补偿款流向中的重要作用!但是,实务中,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审计呢?下面请大家跟随我的脚步往前走,注意!专心点,都不要掉队哦
实务操作
苏先生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大里营村的土地,因新建天津至秦皇岛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秦皇岛段建设用地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涉案征收项目由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批准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并作出了海政通告[2015]6号《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天津至秦皇岛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秦皇岛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自2015年至今,苏先生作为被征收人,尚未获得任何补偿安置,也未见过任何关于补偿安置款使用、发放情况的文件。但是其土地已经被占用并进行建设。
苏先生的遭遇说起来还真是令人唏嘘不已!土地被征收,但是仅仅一个安置方案的通知下来了,但是直到土地已经被占用也没有拿到补偿款。苏先生觉得这笔钱的去向有问题,要不怎么到现在一分钱也没见着呢?苏先生多次和政府要补偿,但都被打发回去,苏先生觉得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了。
后在本所律师的建议下,其向秦皇岛市海港区审计局提出审计申请,以了解补偿款的流向。
律师提醒:虽然我们只是一介草民,但是该争取的权益还是要去努力争取的!我们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如果发现相关政府部门存在违法渎职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有监督举报的责任和义务的,只有这样我们整个国家的法治环境,我们整个国家才会越来越好ou!在房屋及土地征收过程中,我们的权益有可能会遭遇侵害,这个时候,我们要积极寻求法律救济,切忌自己一个人在那里瞎想走极端,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向律师求助,我们律师永远是您的后盾!时刻准备着捍卫您的合法权益!
愿为您排忧解难,愿为您捍卫权益,我们是您永远的后盾!
周涛律师简介
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不动产征收及行政诉讼业务领域资深专业律师。
执业以来,周涛律师以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专业娴熟的业务能力深得委托人的认可和信赖,并保持十几年来“零投诉”、“零差评”的记录,在征地拆迁以及行政诉讼业务领域享有盛誉。
周涛律师代理的浙江金华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赔偿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第一批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周涛律师代理的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江凤林医生与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该案作为全国首例“医告官”案,受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三湘都市报等官方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也引起全社会对“暴力伤医”问题的关注和探讨,为促进法治建设及保护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周涛律师代理的征地拆迁、行政处罚等行政诉讼案件已经覆盖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全国各地数百名委托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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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时月璇
来源:头条-征收知识小科普|我们的拆迁补偿款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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