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立的临时机构不具有强制执行权,政府成立的临时机构不具有强制执行权利: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基本案情
原告李先生系西安市未央区一村村民,在该村合法宅基地上盖有房屋一处。2018年11月,未央区政府作出《改造房屋征收的决定》,决定对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征收。李先生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2020年3月,拆迁指挥部向李先生作出《提醒函》,收到此函5日内到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20年7月17日,拆迁指挥部向李先生发出《催告函》,于收到此函后5日内将房屋腾空并交房,同时签订安置补偿协议,逾期将对房屋进行行政强制措施。2020年7月28日,房屋被强行拆除。李先生不服于是聘请了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点。一是关于强行拆除主体的认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拆迁指挥部系未央区政府成立的临时机构,并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其作出的行政行为所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依法应由未央区政府承担。二是强行拆除房屋的行为是否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行政机关对于被征收人合法房屋没有强制执行权,必须在责令交出土地后被征收人拒不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指挥部只是向原告作出安置补偿情况告知,双方并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违反了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应当依法确认未央区人民政府强行拆除行为违法。
案件结果
综上所述,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未央区人民政府强行拆除李先生房屋行为违法。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政府成立的临时机构不具有强制执行权吗
●政府成立的临时机构不具有强制执行权利
●政府成立临时机构是否合法
●政府成立的临时机构属于机关吗
●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的法律性质
●政府设立临时机构能为被告
●政府临时机构的民事责任承担
●政府成立的临时机构不具有强制执行权利
●临时政府的机构什么为立法机关
●政府临时性机构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非法强制拆迁如何申请赔偿款?拆迁强制执行有哪些要求: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政府是否可以强制拆迁?征地拆迁可以强制执行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无证房屋被强制拆除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拆迁强制执行有哪些要求: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行政强制执行流程只能由法院执行吗?行政强制法能解决强制征地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房子被强制执行怎么办呢?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有哪些: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房屋可以征收补偿吗?征收土地可以强制执行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户口不在能否享受拆迁安置补偿赔偿?征地拆迁能否强制执行: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拆迁可以强制执行吗?征地拆迁可以由开发商来承担吗: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政府是否是不是能强制拆迁?征地拆迁是不是能强制执行: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棚户区改造可以强拆吗?不申诉强制执行条件: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拆迁强制执行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交多少钱:今日在线维权法律咨询
●未到行政诉讼期可不可以强拆房子?行政罚款可不可以强制执行:今日在线维权法律咨询
●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30 办案事由:强制执行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政府成立的临时机构不具有强制执行权,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