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超出法定期限公告,法院:确认违法,上海崇明法院庭审公开网: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时间: |
编辑:圣运律师 |
浏览:29
摘要:上海崇明:超出法定期限公告,法院:确认违法, 上海崇明:超出法定期限公告,法院:确认违法一、 案件简介因为项目建设需要,县政府批准征收陆某昌所在村的集体土地,陆某昌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陆某昌未与征地事
上海崇明:超出法定期限公告,法院:确认违法
一、 案件简介
因为项目建设需要,县政府批准征收陆某昌所在村的集体土地,陆某昌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陆某昌未与征地事务机构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征地事务机构遂根据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制定了具体补偿方案并送达给陆某昌,陆某昌未对征地事务机构明确表示是否接受该具体补偿方案。县规土局召集双方进行协商依旧未达成协议。征地事务机构后将实施上述具体补偿方案的通知送达给陆某昌,陆某昌拒绝接受补偿。县规土局认为陆某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补偿,拒不搬迁和交出土地,遂对陆某昌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陆某昌不服,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决定书。法院认为。
二、 被告答辩
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答辩称:陆某昌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补偿,拒不搬迁和交出土地,县规土局对其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
三、 法院认为
根据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告。本案中,县规土局超过法定期限进行公告,程序违法。
四、 裁判结果
确认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作出的《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违法。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崇明区法院公告
●上海崇明法院庭审公开网
●崇明法院最新判决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崇明人民法院审判公开
●上海市崇明法院官网
●崇明法院审理
●上海崇明法院庭审公开网
●崇明限高
●崇明法院公开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来源:中国法院网-上海崇明:超出法定期限公告,法院:确认违法,
本站文字和内容均为作者原创、翻译、转载,圣运律师事务所不会对原创文章作任何编辑。转载前请务必通知本站并注明内容来源(运律师事务)附以原文链接( http://www.bjsheng.com/zhishi/3212.html )。 本站内容欢迎分享,但拒绝有商业目的的转载!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