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拆迁,广东一男子拆迁1500万离婚没有: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广东一男子拆迁,广东一男子拆迁1500万离婚没有
广东,男子拆迁获208万赔偿,拆迁款全打到邻居卡上,邻居却只给150万,邻居:才买两年,就给你这些。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有房才有家”,这是不少人心中的信念。但如果说,你刚买到手的房子突然要拆迁,而本应属于你的拆迁款却落入了他人之手,你又会作何感想?在广东,一名男子就遭遇了这样“魔幻现实主义”的一幕,他的故事或许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01案情回顾
张先生,一位外来生意人,在广东某县开启了自己的事业。两年前,他以8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刘某的三间房子,以合同形式确立了买卖关系。然而,他并没有及时办理产权转移。两年后,当地城乡规划调整,张先生的房产被纳入拆迁范围。
拆迁补偿款高达450万,按照面积计算,张先生应得208万。但问题出现了,由于房产名义上还是原房主刘某的,这笔巨款直接打入了刘某的账户。起初,刘某还算配合,转给了张先生部分款项,但剩下的58万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
张先生本以为,凭借双方的友好关系及购房合同,刘某不会拖欠这笔款项。但现实却给了他一记沉重的打击。在多次催促无果后,张先生决定将刘某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怎么判呢?
02案情分析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给付货币的义务时,应按照约定给付。在本案中,刘某作为款项的接收方,理应按照约定将张先生的拆迁款全数转给他。
然而,问题在于张先生和刘某之间的约定只有购房合同,且房产仍在刘某名下,这在法律上往往难以证明。刘某在法庭上主张,由于张先生是外地人,且房子所在的土地是村集体所有,他认为卖给张先生房子是违法的,签订的合同自然无效。
但张先生提供了关键证据——他在购房前已经将户口迁至当地,成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这意味着他们的交易是合法有效的,刘某应当返还剩余的58万拆迁款。
法院判决: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张先生的诉求,要求刘某返还剩余的拆迁款项。
03案件教训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无论是购房还是其他交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至关重要。在本案中,如果张先生及时办理了产权转移,就不会有后续的麻烦。
合同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在任何交易中,都应该有明确、合法的书面合同,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最后,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站出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先生的坚持和正确的法律行动,最终帮助他追回了应得的款项。
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没有及时迁户口,张先生是否还能赢得这场官司?再进一步,如果合同条款不够明确,结果又会如何?
文章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或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目的在以案释法,法律引用如有不妥,请指出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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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何安
来源:头条-广东,男子拆迁获208万赔偿,拆迁款全打到邻居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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