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言
房屋征收补偿,关乎被征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程序瑕疵与事实疏漏。当事人因自家房屋被纳入棚改征收范围,不满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两度起诉维权。最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法律之力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履职,守护了村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今天,我们拆解这起典型案例,看律师如何精准发力,破解征收补偿中的违法困局,为广大被征迁群众提供维权参考。
房屋征收纠纷,两度起诉维权
当事人系江西抚州市某村村民,在当地拥有一处自建房屋,该房屋所在土地曾存在权属登记争议——他同时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登记面积存在重叠,后经自然资源部门更正,部分土地恢复为集体土地性质。
2018年,该县启动城市“双修”建设项目,当事人的房屋被纳入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2022年,县人民政府作出第一份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当事人认为该决定未查清土地性质、程序违法,遂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后,他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县政府在征收时未准确核查土地性质,作出的补偿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该补偿决定及复议决定。判决生效后,县政府重新启动评估程序,选定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并于2023年5月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明确了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及具体补偿金额。
然而,当事人仍不服该决定,认为评估程序严重违法、测量面积与实际不符、补偿标准远低于市场价,且评估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遂再次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补偿决定,并责令县政府重新作出补偿安排。
核心争议聚焦,决定违法关键
本案的核心博弈,围绕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合法展开,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三个关键层面,也是案件审理的核心发力点。
一是评估机构资质是否合法。当事人主张,涉案评估机构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被选定为评估机构时仅持有暂定期内的三级房地产估价资质,根据相关规定,该资质不得从事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其作出的评估报告不能作为补偿依据。而县政府辩称,评估机构系依法随机选定,资质合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二是补偿决定的事实依据是否充足。当事人提出,评估报告未准确核算房屋实际面积,遗漏挡土墙等附属设施的补偿,且补偿标准远低于市场价,无法保障其原有生活水平;同时,县政府未充分核查土地权属更正后的实际情况,补偿范围未涵盖全部合法土地及房屋。县政府则认为,补偿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评估采用市场法确定的补偿金额已充分保障村民权益,遗漏补偿系当事人不配合评估所致。
三是征收补偿程序是否合法。当事人称,县政府在评估机构选取、评估过程中未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其对评估结果提出复核申请后,未得到合理回应;且征收补偿方案未明确产权调换的具体安置点、户型等关键信息,程序存在明显瑕疵。县政府则辩称,其已依法履行征收公告、评估机构选取、结果送达等程序,当事人拒绝配合相关工作,不影响补偿决定的合法性。
直击违法核心,助力村民胜诉
面对行政机关的抗辩,圣运律师团队立足判决书查明的事实,紧扣现行法律规定,精准找到案件突破点,层层拆解、逐项驳斥,最终助力当事人胜诉,成功撤销违法补偿决定。
突破点一:直击评估机构资质违法,否定评估报告效力。律师团队重点核查了涉案评估机构的资质情况,发现该机构在评估时点仅持有暂定期内的三级房地产估价资质。根据相关规定,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从事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律师据此主张,该机构不具备房屋征收评估资质,其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补偿决定的事实依据,县政府以此为基础作出的补偿决定,属于事实依据不足。
突破点二:驳斥补偿程序瑕疵,明确行政机关履职漏洞。律师指出,县政府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存在多项程序违法:一是评估机构选取虽称随机抽取,但未提供公证记录,无法证明程序公正;二是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提出复核申请后,相关机构未依法予以回应,剥夺了其合法救济权利;三是征收补偿方案未明确产权调换的具体安置信息,不符合法定要求;四是未准确核查土地权属更正后的实际情况,补偿范围未涵盖全部合法权益。
突破点三:主张补偿标准不合理,维护村民基本权益。律师强调,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本案中,评估报告遗漏附属设施补偿、测量面积与实际不符,且补偿标准未充分参考市场价格,导致补偿金额偏低,无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公平补偿原则。
核心法律依据:
1.《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房屋征收、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身体仿佛被按下了 “加速键”,心慌、手颤、怕热、多汗、食欲亢进却体重减轻等,严重时还可能引发甲亢危象,危及生命。
小结语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合法权益,更彰显了法律对行政机关征收补偿行为的严格监督,为类似征收补偿纠纷提供了重要的裁判指引。本案清晰表明,房屋征收补偿并非“行政机关说了算”,评估机构资质、征收程序、补偿标准等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任何程序瑕疵、事实疏漏,都可能导致补偿决定被撤销。
对于广大被征迁群众而言,当面临房屋征收补偿争议时,切勿轻易妥协。若发现评估机构资质不符、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标准不合理等问题,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依托法律武器,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关键证据,明确行政机关的违法点,通过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坚定捍卫自身的财产权和生存权。同时,要注意留存评估报告、补偿决定、沟通记录等关键材料,为维权之路筑牢基础,让法律成为守护家园权益的最坚实后盾。
【关于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
圣运征地拆迁律师团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房屋征收、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拆迁、企业拆迁、违法强拆维权等。团队成员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曾协助数千名被征收人争取合理补偿,累计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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