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关于关于征地补偿的请示报告2025,关于征地补偿的请示报告范文的相关内容,您身边的征拆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征收法律问答咨询服务,帮助您解答法律问题,法律咨询就来圣运律师!
您身边的征拆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征收法律问答咨询服务,帮助您解答法律问题,法律咨询就来圣运律师!
本段提取核心关键词:霸占土地,举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管理法,非法占用土地。
遇到霸占土地,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
1、举报途径与方式:
1.1通过打电话、当面反映或书面写举报信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
1.2向国土局内设的土地监察部门或土地监察大队反映,或就近向国土所反映;
1.3如有合法使用权,可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对破坏种植条件等行为的处理规定;
2.2第七十七条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规定。
3、其他举报方式与注意事项:
3.1可通过网络举报或向政府投诉;
3.2举报应确保真实性并提供证据。
本段提取核心关键词:霸占土地,举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管理法,非法占用土地。
遇到霸占土地,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举报。
1、举报途径与方式:
1.1通过打电话、当面反映或书面写举报信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
1.2向国土局内设的土地监察部门或土地监察大队反映,或就近向国土所反映;
1.3如有合法使用权,可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对破坏种植条件等行为的处理规定;
2.2第七十七条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规定。
3、其他举报方式与注意事项:
3.1可通过网络举报或向政府投诉;
3.2举报应确保真实性并提供证据。
本段提取核心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类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
1. 政府信息公开的定义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应当公开,除非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例外。
2. 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范围的情况:
- 国家秘密: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 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除非第三方同意或公共利益需要,否则不予公开。
- 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与过程性信息:
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及过程性信息可以不予公开,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咨询类信息的性质:
咨询类信息是公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交流方式,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范围。
本段提取核心关键词:征地生产性质,前期准备资料,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一书四方案,征地实施资料,补偿安置说明,征地通告,地籍调查。
征地生产性质需提供的资料涵盖征地前期准备及实施过程。
前期准备资料包括省级政府请示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申请表、用地预审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实施过程中需提供征地补偿安置说明、征地通告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资料,并收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意见。
这些资料确保征地合法、公正、透明,具体需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异。
您身边的征拆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征收法律问答咨询服务,帮助您解答法律问题,法律咨询就来圣运律师!
您身边的征拆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征收法律问答咨询服务,帮助您解答法律问题,法律咨询就来圣运律师!
本段提取核心关键词:["合作开发","前期开发建设","事实上的合作开发关系","国某某川沙公司","川沙新镇政府","返还","款项","逾期利息损失","驳回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审计费"]。
您身边的征拆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征收法律问答咨询服务,帮助您解答法律问题,法律咨询就来圣运律师!
本段提取核心关键词:公文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文的公开属性分为三种: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
1、主动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政府应主动公开除特定条款外的信息,通过多种方式便于公众知晓。
2、依申请公开:
同样依据该条例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应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供公众申请获取。
3、不予公开:
根据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及过程性信息也可不予公开,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段提取核心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征求意见,行政机关,协调机制,保密审查。
政府信息公开中征求其他行政机关意见的程序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总体规定: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若不能当场答复,应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延长需经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此期限内。
二、具体程序:
1.协调机制:
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确保信息准确一致;
2.信息来源与责任:
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主体;
3.保密审查:
征求意见时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
三、其他考虑:
1.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2.第三方权益保护:
考虑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3.内部事务信息:
可以不予公开。
本段提取核心关键词:单独选址项目,报批流程,土地管理法,报批材料,办理条件。
单独选址项目报批流程涉及土地使用的申请、审查、批准等步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行。
一、项目报批材料准备,包括县政府用地请示、国土局审查意见、项目批准文件等10项材料。
二、办理条件,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征地补偿标准、征地程序等10个条件。
三、报批流程,包括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查材料、向政府报告、编制报告材料并报上一级政府请示、逐级报批等步骤。
整个过程需确保合法合规。
本段提取核心关键词:项目资金,开工,法律后果,施工许可证,劳动合同法。
关于项目资金没到位是否可以开工的问题,以下是从法律角度的详细解答:
1、项目资金未到位不得开工建设,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
2、擅自开工的法律后果包括责令改正与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以及可能无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
3、总结与建议,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资金到位后再进行开工建设,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关于征地补偿的请示报告怎么写
●关于征地补偿的请示报告范文
●征地补偿款请示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请示
●征地补偿申请报告书
●征地补偿报告怎么写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申请报告
●征地补偿申请书范文
●征地补偿费用情况说明
●征地补偿款申请发放怎么写
●关于征用土地的请示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
●征地补偿申请书范文
●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土地征收申请报告注意事项
●关于申请征地经费的请示报告
●征地申请报告怎么写
内容投稿:穆汐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内容来源:头条_关于征地补偿的请示报告2025,征地补偿归哪个部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