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曙光拆迁赔偿2026,关于网暴如何定性 #法律咨询 #北京律师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网暴,关于网暴如何定性? #法律咨询 #北京律师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网暴
法律分析:
会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如拘留和罚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分析:
网络暴力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他人的名誉权,且网络暴力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同一诽谤信息的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或者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就可以认定为诽谤罪。诽谤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一般处拘役、管制、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在网络上传播谣言,并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应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这种行为会根据情节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哪些行为属于网暴1、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网曝的定罪标准,具体如下: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犯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网络暴力立案标准包括: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网络暴力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表现形式。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2、在形式上。以文字言语做为形式的网络暴力,以图片视频做为形式的网络暴力。
情节严重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网络暴力的立案标准为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暴力、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捏造虚假事实对他人名誉权进行诽谤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网络暴力的量刑标准包括:1、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2、犯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网络暴力的构成要件包括:1、表现形式。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2、在形式上。以文字言语做为形式的网络暴力,以图片视频做为形式的网络暴力。综上所述,网络暴力是指用言语、图片、视频等形式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属于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其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能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精神损害,而且它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网络暴力都会被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如果利用网络暴力,他人给社会造成了比较轻微的后果,通常是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要么拘留,要么罚款,但是如果当事人因为网暴特别严重,对他人的身心损害构成了严重的侵权,那么当事人很有可能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网暴的界定
●网暴的界定
●网暴的法律责任
●网暴判定
●网暴相关法律
●网暴的法律后果
●网暴怎么样算犯法
●网暴触犯什么法律
●网暴怎么定义
●网暴的措施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6宁波曙光社区拆迁,宁波曙光新村补偿方案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马芮欣
内容审核:郭建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