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拆迁共用墙体赔偿2025,百年老宅一层拆迁怎么赔偿的,法律主观:小产权房买卖 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仍不受法律保护。 农村集体土地 包括宅基地流转改革正在探讨之中。 对于已经 买了小产权房 如果碰到拆迁,因集体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房屋的主人
小产权房买卖 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仍不受法律保护。 农村集体土地 包括宅基地流转改革正在探讨之中。 对于已经 买了小产权房 如果碰到拆迁,因集体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房屋的主人只得到地面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重置价格的补偿,还要减去折旧。即重建相同的新房子的造价再打个成新的折扣。 具体房屋的价值补偿额由具有 房地产评估 资质的评估公司作出。
法律分析:1、房屋本身的价值损失。这个需要根据建房的成本、房子的区位价值、周围房屋同类价值进行确定2、房子的装饰装修损失3、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4、除了货币补偿,还可以选择宅基地进行建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主观:购买农村老宅子,以后拆迁可以获得赔偿。但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如果购房者不是农村经济集体成员的,则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但是购房者可以通过买卖合同向卖方主张相应款项。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律师分析:
1.一户多宅的合法原因主要是因接受赠与或者继承房屋而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有合法的取得原因,所以宅基地使用权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依法应当确权。2.如果没有合法原因但却有多处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先分户,然后再根据分户之后的总户数,分别确权,这就是分户确权,如果不符合分户条件,以及分户之后仍然超过了总户数的宅基地,不能确权。
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其中,“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与此同时,村民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的,除了因为继承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以外,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户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一户”是以农户的户籍管理的户口为依据,意思就是居民户口簿。同在一个户口簿上登记的人为一户,“一户一宅”说的就是这户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家中有子女结婚的符合条件者可以选择分户,分户后重新领取户口本,就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了。“一宅”指的是村民所拥有的一块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用于农户自建房屋院落等生活需求。申请宅基地的要求为户口必须在本村,且能够享受村集体成员的集体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如果是违法用地,当然不能确权登记发证。
法律主观:有补助,但 农村集体土地 上的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不过 农村自建房 拆除不是所有的拆除都有补偿,这几类就不行。 1、根据《 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临时占用土地修建房屋且超过两年的临时建筑,在拆迁时不予补偿。 2、同时如果房屋在拆迁时已经丧失了经济价值,比如说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导致房屋倒塌。 3、目前农村还存在着许多由于家庭人员全部去世导致房屋无主等情况,也不会予以补偿。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农村老宅拆除具体补偿标准是:
一、农村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二、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三、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四、二层及及以上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农村宅基地如何补偿: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3、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4、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2、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3、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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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谈丹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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