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2021违建厂房2025,广西桂林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桂林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桂林公积金租房提取时
桂林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桂林公积金租房提取时限
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最后一次提取需在承租合同结束后一年内办理。
桂林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未实现信息共享时需提供);
(3)无房证明原件(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须提供);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须提供);
(5)租金缴交凭证原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须提供)。
桂林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现平均租金为20元/平方米),但不得超过最高提取限额:1200元/月。最高提取限额根据市场租金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法律主观:目前员工缴的公积金多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5、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按异地转移业务办理。6、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9、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11、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12、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13、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部分。
广西公积金全额提取材料
1、退休:
(1)身份证;
(2)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广西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凭身份证办理。
2、本市户籍人员失业:
(1)身份证;
(2)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了失业登记的)。
3、外地户籍务工人员离职返原籍:
(1)身份证;
(2)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停保(或转出)证明。
4、本市户籍人员调离本市:
(1)身份证;
(2)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出本市的证明;或新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证明。
5、出国(境)定居:
(1)原籍派出所的身份证明;
(2)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出国(境)定居的护照签证(公证翻译);
(4)原籍派出所的户口现状证明或定居国外事馆(办)的定居证明(公证翻译)。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职工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4)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权)的有效法律文书;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提取流程步骤一:准备材料: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步骤二提交材料: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步骤三审批放款: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珠海市银行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所示:
一、准备材料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个人公积金开户银行内办理。
二、取号等候自行核对所需提交材料,并且在银行内取号等待办理。
三、提取款项叫号后到相应窗口交所需资料,窗口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符合规定的可直接提取款项。提取额度部分提取1.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最多可一次性提取申请时公积金余额90%。2.购房、自建、翻建、大修、提取、偿还购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提取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3.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支取总额每年不得超过18000。4.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支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缴纳学费。5.患重大疾病的,支取总额不得超过治疗费用。全额提取在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可注销账户,本息一次性结清。提取时间提取时间间隔:1.购房、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的,在购房三年内可一次审批至三年,有效期内每自然月可提取一次。2.借款购房提取审批(非银行借款)的,还款期限内如有约定每年还款额度的按约定支取,每隔十二个月最多可提取一次。3.自建、翻建、大修房屋的,最多开工当年一次性提取。4.租房、患重大疾病的,最多可一次性提取。5.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每年最多可一次性提取。到账时间: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一、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并有提取需求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一般来说,提取步骤是“申请—单位审核—管理中心审批—受委托银行支付”。
1、缴存人或委托代办人持本规范规定的证明资料及经单位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场受理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应符合附录16格式。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审核、鉴别资料完整、有效;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与本人相符,且有关信息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信息一致;
(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填写完整、准确,鉴章齐全、清晰。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中心将资金转至提取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提取人的银行存折或公积金缴存卡,不得支付现金。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将申请资料退回缴存人,并告知不予提取原因。
二、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查为基准。提取条件1、员工满足以下情况之一时,可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设、改建、修理住房(2)偿还住房贷款利息(3)本人、配偶和儿童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家庭生活严重困难(4)法院判断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2、员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销售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退休、退休的;(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3)非市户籍,户籍在农村,与所属公司终止劳动关系返回户籍所在地的;(4)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连续2年以上不再就业,男性50岁以上,女性40岁以上的;(5)被判刑,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判决书上明确记载刑期届满时,男性50岁以上,女性40岁以上的;(6)出国定居的员工死亡的;(7)被宣布死亡的;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现房: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国有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
法律主观:近年来,公积金在市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不少市民在有买房、租房或者装修需求的时候,都会选择提取公积金。但是其对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流程等问题一知半解。公积金提取分①约定提取;②部分提取;③销户提取三种类型。约定提取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部分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销户提取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提取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华律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3、《华律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对账簿》;4、华律网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5、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流程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公积金提取办法包括提取类型、提取材料和提取流程三大部分内容。要想顺利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需按照上述流程,准备好上文流出的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够大大提升办事效率,节约您的宝贵时间。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
广西区直公积金取出来可以通过支付宝实名中心的公积金服务中的省直公积金提取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通过支付宝提取1、点击市民中心
在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
2、点击公积金
在市民中心界面点击公积金。
3、点击公积金提取
在公积金界面点击省直公积金提取即可进行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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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桂林违建举报电话,桂林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流程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彭悦涵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