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线房屋拆迁谁补偿2025,铁路建设征拆有谁负责,铁路建设征拆工作主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一、法律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这意味着在铁路
铁路建设征拆工作主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
一、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这意味着在铁路建设过程中,涉及房屋征收和拆迁的,应由相应级别的政府来主导和负责。
二、具体实施部门
同样依据上述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会确定一个房屋征收部门,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这包括铁路建设过程中的征拆工作。因此,具体的征拆实施由这个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来执行。
三、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
此外,条例还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以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意味着在铁路建设的征拆过程中,除了房屋征收部门外,还有其他如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会参与其中,共同确保征拆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铁路建设征拆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由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来组织实施,同时其他相关部门也会按照职责分工进行配合。
法律分析:津兴铁路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之一,起于天津西站,终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全长100.6公里。其中,胜芳至固安东新建线路47.17公里,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境内。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铁路拆迁补偿:1、铁路占用土地和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和按地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等地上物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
山东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铁路建设征用耕地应做好“占补平衡”工作,工程建设须按照“先安置、后拆迁”原则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居民的居住问题。纳入收费和补偿范围的铁路建设征地包括铁路正线,站场及配套设施等建设用地和改沟改路、拆迁安置用地。其中,耕地开垦费标准为每亩1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应补贴部分由铁路建设单位承担。具体缴纳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在地价5万元/亩以下(含5万元)的每亩1万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在5万元/亩至10万元/亩(含10万元)之间的每亩1.5万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在10万元/亩以上的每亩2万元。同时,还对铁路工程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制定出逐年补偿的具体标准。标准为占用农用地的每亩应补偿2300元,占用其他土地的每亩补偿1500元。临时用地应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梁场及预制场占地每亩1万元,其他临时用地每亩7000元。
在取土场用地补偿方面,山东规定补偿标准为农用地每亩3万元,其他土地每亩2万元。取土场用地应缴纳每亩1万元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山东现行的《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中规定标准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各设区市政府制定并报经省级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批复标准执行。通知规定,妥善解决征地拆迁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
铁路建设施工前,应将耕作层的熟土剥离,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不占和少占耕地。铁路建设涉及拆迁居民住房的,必须按照“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居民的居住问题。对于补偿款管理问题,通知规定,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征地拆迁有关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兑付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拖欠和截留。各级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监察,对违反规定挪用、拖欠、截留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法律分析:
津兴铁路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之一,起于天津西站,终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全长100.6公里。其中,胜芳至固安东新建线路47.17公里,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境内。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城市规划区内按不低于3万元/亩标准执行,城市规划区外按不低于2.5万元/亩标准执行;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部分兑现给农民的不得低于土地补偿费的70%,青苗补偿费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执行。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参照上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国有建设用地由县商铁路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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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熊思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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