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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保全期2025,拆迁款保全期限是多久: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6-24 16:47:43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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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保全期2025,拆迁补偿保全期限是多久,拆迁款保全期限是1年。拆迁款属于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保全冻结其义务范围内的财产,保全冻结拆迁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法律依据】《民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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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拆迁补偿款保全期2025,拆迁补偿保全期限是多久

    拆迁款保全期限是1年。拆迁款属于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保全冻结其义务范围内的财产,保全冻结拆迁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拆迁款保全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两年。对于应归当事人所有的动迁补偿款,也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中经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执行中,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该动迁补偿款进行查封、冻结,甚至直接扣划。保全期限一般在两年以上,到期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当事人可以申请继续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三、拆迁款保全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

    两年。对于应归当事人所有的动迁补偿款,也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中经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执行中,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该动迁补偿款进行查封、冻结,甚至直接扣划。保全期限一般在两年以上,到期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当事人可以申请继续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四、拆迁补偿款能不能进行保全

    拆迁补偿款只要不是被申请人生活必需的款项,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一、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是怎样的?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计算,不超过1年。了解上述程序后,如果你家在拆迁中发现存在违法程序,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房屋被拆迁前是否可以保全

    房屋被拆迁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保全,但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一、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

    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拆迁补偿协商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分为两种情况:

    (1)一种情况是,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4、进行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5、拆迁实施阶段。

    六、拆迁款保全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拆迁款保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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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华泽松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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