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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户主2025: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6-13 16:01:0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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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户主2025,拆迁的房子按人头安置后,户主的权利,拆迁的房子按人头安置后,户主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安置房的所有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其权属一般由被拆迁房屋的产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户主2025:今日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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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户主2025,拆迁的房子按人头安置后,户主的权利

    拆迁的房子按人头安置后,户主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安置房的所有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其权属一般由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所有。这意味着,户主作为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对按人头分配的安置房拥有所有权。这种所有权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获得公平补偿的权利

    除了对安置房的所有权,户主还有权获得因拆迁而产生的其他补偿。这些补偿包括但不限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补偿的发放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户主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签订和履行补偿协议的权利与义务

    在拆迁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会与户主签订补偿协议。这份协议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户主有权要求征收部门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安置房是户主一人的嘛

    法律分析:安置房的产权是按拆迁协议上的签字人来设定的。如果签字人包括您,您就可以在安置房的房产证上增加您的名字,拥有产权。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定性为经济适用房,但不受普通经适房“五年内禁售”的限制,上市交易需由购买人补交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拆迁安置房是否会给户主

    拆迁安置房不一定会给户主。拆迁房产的归属由房产证登记项目决定,根据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的给付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而房屋所有权人并不一定是户主,因此拆迁安置房并不一定给户主。

    一、拆迁安置房离婚后该怎么判

    拆迁安置房离婚后的判决:如果该套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拆迁安置房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房地产进行判决。如果该套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二、户口薄户主变更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变更户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所需材料: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所需材料: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所需材料: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其它相关材料。

    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或镇(街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三、户主能不能是监护人

    户主并不一定就是孩子的监护人,只是在户口本当中必须要求填写户主的名字而已,实际上户主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孩子的监护人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亲,在亲生父母均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这些人员来担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四、拆迁分房子按户口还是人头

    法律分析:1、房屋拆迁补偿是按户口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五、按人头分的安置房是户主一人的吗

    一、按人头分的安置房是户主一人的吗?1、按人头分的安置房不是户主一人的,安置房属于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属于所有有拆迁补偿利益的人共有,至于分配比例,可以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一般会进行诉讼,申请法院查询拆迁底档,根据拆迁底档判断各个人的分配比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搬迁给人补偿吗是按人头吗?拆迁可以按人头也可以按面积补偿,具体看个地方政策。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六、拆迁安置房是户主一人的吗

    法律分析:安置房的产权是按拆迁协议上的签字人来设定的。如果签字人包括您,您就可以在安置房的房产证上增加您的名字,拥有产权。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定性为经济适用房,但不受普通经适房“五年内禁售”的限制,上市交易需由购买人补交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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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常春

    内容审核:黎雪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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