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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6-09 1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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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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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拆迁的院落没给补偿怎么办2025,拆迁老宅子不给算院落怎么办

    拆迁老宅子时,如果征收方不给算院落,被征收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应当包括房屋本身以及院落的补偿。因此,被征收人有权要求征收方对院落进行补偿。

    二、与征收方协商

    被征收人可以与征收方进行协商,提出自己对院落补偿的合理要求。在协商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院落的面积、地面附着物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协商无果,被征收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方对院落进行补偿。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被征收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

    总之,如果拆迁老宅子时征收方不给算院落,被征收人可以通过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与征收方协商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被征收人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并妥善保留好相关证据。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被征收人在与征收方协商或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二、拆迁的院落怎样补偿

    拆迁的院落的补偿具体如下: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房屋拆迁补偿价,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3、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 4、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加,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加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5、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农村老宅被拆有补偿吗

    法律主观:有补助,但 农村集体土地 上的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不过 农村自建房 拆除不是所有的拆除都有补偿,这几类就不行。 1、根据《 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临时占用土地修建房屋且超过两年的临时建筑,在拆迁时不予补偿。 2、同时如果房屋在拆迁时已经丧失了经济价值,比如说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导致房屋倒塌。 3、目前农村还存在着许多由于家庭人员全部去世导致房屋无主等情况,也不会予以补偿。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四、拆迁的院落怎样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更正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五、拆迁老宅基地的院子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农村拆迁院子的赔偿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老宅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一、老宅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1、老宅拆迁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请第三方调解,以及上法院起诉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房屋拆迁纠纷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请求政府或者其他组织调解或者依法处理;

    (3)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纠纷由谁申请行政裁决?

    拆迁纠纷可以由拆迁人、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

    1、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与裁决有关的资料。

    2、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4)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5)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拆迁纠纷发生之后,当然首先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来处理纠纷。当然,经过协商之后并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形也是比较常见的,对于被拆迁方来说,在意识到协商无法处理纠纷之后,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当然,在起诉之前,最好是先收集相关证明自己满足起诉条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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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屈妍诺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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