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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用地房屋拆迁补偿如何确定2025,政府征收企业土地赔偿规定: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6-09 10:11:1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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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用地房屋拆迁补偿如何确定2025,企业土地被政府征用应如何赔偿,法律分析: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

科研用地房屋拆迁补偿如何确定2025,政府征收企业土地赔偿规定:今日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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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科研用地房屋拆迁补偿如何确定2025,企业土地被政府征用应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 由责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对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决定,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对于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决定,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二、政府征收企业土地赔偿规定

    法律分析:政府拆迁企业土地补偿标准主要有:1、对企业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等;2、对企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适当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对于企业因为拆迁导致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三、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四、建设用地被征收如何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建设用地补偿标准::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用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五、政府占用企业土地补偿 -征地

    法律分析:

    首先,政府征地是要看该地的用途来补偿的,而且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挂钩,所以这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租赁土地被征用 补偿款归谁

    1、农民的土地在经过确权之后,能够将自家的土地转让,签订租赁的合同,租赁给其他人使用。如果被国家征用,相应的土地也会得到补偿。这笔补偿金到底给谁,需要分两种情况考虑。2、如果是土地补偿金,应该给出租人,如果是土地上面附着物所发的补偿金,应该给承租人。因为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土地补偿金或者安置费属于出租人所有,但是土地上面的树木、植被、秧苗等等,这些赔偿应该属于承租人所有。3、如果双方协调不成,闹上了法庭,一般人民法院都会支持将这笔补偿款给承租人。因为之间已经签订了合同,而在合同当中也会对补偿款有所约定,避免以后发生纠纷。一、拆迁和征收的区别为:1、主体不同:征收是以政府为主体,而拆迁一般是开发商征用的;2、目的不同:征收是为了公共的利益,而拆迁为是为了市场利益;3、决定方不同:征收的时候需要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拆迁是政府单方决定;4、补偿顺序不同:征收是先补偿,而拆迁是先拆迁后补偿。二、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明确下列事项: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2、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搬迁所需时间、拆迁期限;3、被拆迁房屋状况;4、预计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补偿的面积,补偿安置资金概算;5、可提供的拆迁安置周转用房的数量、标准和地点;6、拆迁范围内按规定应予保留的房屋、绿地及其他设施的保护措施。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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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康莉

    内容审核:路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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