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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鲤城区拆迁房屋材料补偿2025,有人知道泉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吗?:今日拆迁普法

  • 发布时间:

    2025-06-04 0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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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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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鲤城区拆迁房屋材料补偿2025,泉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中心市区的保障范围包括哪些? 答:按《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泉政办[2013]17号)规定,中心市区的范围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济开发区(清_园区)。

泉州鲤城区拆迁房屋材料补偿2025,有人知道泉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吗?:今日拆迁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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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泉州鲤城区拆迁房屋材料补偿2025,泉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中心市区的保障范围包括哪些?
          答:按《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泉政办[2013]17号)规定,中心市区的范围包括: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济开发区(清_园区)。
    2、何为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类别有几种?
          答: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企业和其他机构在政策支持下投资建设,限定户型、面积,按政府定价出租、出售的政策性住房。主要包括: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
          二、申请办法
    1.申请保障性住房如何认定家庭?
          答:申请保障性住房以户籍已婚家庭、单亲家庭和单身居民为基本申请单位。
    2、如何确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答:申请家庭应当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向户籍(户籍不在中心市区的向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处提出申请。
    3、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员?
          答: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夫妻;(2)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3)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4)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扶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5)父母与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读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
          4、申请家庭中,哪些成员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答: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条件
    (一)户籍条件
    1、各类保障性住房申请,对户籍是如何限定?
          答:(1)廉租住房:中心市区户籍3年以上;
          (2)经济适用住房:中心市区户籍1年以上;
          (3)公共租赁住房:中心市区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缴交社会养老保险5年以上)及新就业职工(需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5年以上并持有人事部门报到证);
          (4)限价商品住房:中心市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需持有泉州中心市区《居住证》或在中心市区内企业连续务工满3年以上(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为准))。
    2、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移出泉州中心市区的,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答: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移出泉州中心市区的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视同泉州中心市区户籍,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保障性住房。
    3、户籍在中心市区,但工作单位在中心市区以外的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答:户籍在中心市区,但工作单位在中心市以外的可作为市区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工作单位提供收入证明。
    4、工作单位在中心市区,但户籍不在中心市区的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答:工作单位在中心市区,但户籍不在中心市区的申请人,如社会养老保险在中心市区缴交的,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按外来务工人员的标准申请保障性住房。如社会养老保不在中心市区缴交的,不能在中心市区申请保障性住房。
    (二)年龄条件
    1、单身青年可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答:廉租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单身青年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但如是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提出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已参加工作,个人年可支配收入低于
          31207元以下的单身青年,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可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经济适用住房:截止申请日期,年满
          28周岁(女)、30周岁(男)的大龄青年,年收入13680元以下的未婚青年,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截止申请日期,年满
          25周岁的未婚青年,年收入低于31207元,符合限价商品住房其他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2、申请保障性住房对离异家庭有何规定?
          答:离异后家庭重组或离异单身
          1 年以上(截至申请日期),且曾购买的政策性住房已依法归对方所有,符合一个家庭只购买一套政策性住房规定,并符合购买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三)住房条件
    1、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能否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答:已购买房改房、公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普通限价商品房、解困房、侨居造福工程等政策性住房的申请家庭不能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但已购买的政策性住房已出售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2、拥有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是否能申请保障性住房?
          答:无论现拥有的住房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只要人均自有私房高于
          20平方米的,均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
    3、长辈的住房是否计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只统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的住房,长辈如不是共同申请人,其名下的住房建筑面积不计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的店铺、写字楼的面积是否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的店铺、写字楼不计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但名下的店铺、写字楼的价格应计为家庭资产。
    5、曾经转让过自有私房,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的住宅自申请日期
          2年内转让的,该申请家庭不能购买保障性住房,但如符合配租条件的,可申请承租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四)收入及资产条件
    1、家庭年收入如何计算?
          答:申请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一年度年可支配收入的总和计算。
          年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缴纳所得税和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实际年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种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2、住房公积金方面如何计算收入及资产?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金额应计入个人资产,上一年度领取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应计入个人年收入。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资产如何界定?
          答:只要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的房产价值(含拆迁所得)、汽车、存款(包括住房公积金)、投资(含股份)、证券、保险等所有资产都属于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资产。
          四、申请资料
    1、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有何要求?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要求如下:
          (1)现役军人须提交军人身份证号码表、军官证或士兵证。若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申请家庭须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
    2、如何出具住房情况证明?
          答:由申请人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泉州市房地产档案馆窗口查询,并出具相关房产证明材料。非中心市区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失业的,应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失业的,应提交失业证。失业证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为准。
    4、如何提交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提交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5、自由职业者要到哪里出具收入证明?
          答:持有失业证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或无固定职业的人员,收入情况在个人诚信申报后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评估并盖章。
          五、受理申请和监督管理
    1、具体受理申请的地点?
          答:受理申请的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户籍非中心市区人员应在工作单位所在在的社区居委会。
    2、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在受理时间内一起到申请人户籍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提交所需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现场在《申请表》中签名、按手印。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无法到场的(未成年人除外),应由受托人凭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代理提交申请资料并在《申请表》中签名按手印。
    3、如何查看申请资格审核情况?
          答:申请人在审核期间,可登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www.qzjsj.gov.cn相关栏目,输入受理回执号、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审核状态。
    4、在何处查看初审、复审公示情况及审核结果?
          答: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查看,也可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www.qzjsj.gov.cn查询。
    5、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办理完全产权如何规定?
          答: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满
          5年(以产权证时间为准)方可上市交易。购房人上市转让(办理完全产权)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原购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60%向政府交纳收益款,政府可优先回购。
    6、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全部产权之前,能否转让、出租、抵押?
          答:未取得全部产权的,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购买本套住房时向银行按揭的除外)。
    7、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的家庭取得其他住房要办理退出要吗?
          答: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配租配售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办理退出已配租配售的保障性住房。
    8、应当退出保障性住房而不退出的会怎么处理?
          答:应当退出保障性住房而拒不退出的,房产登记部门可暂停该家庭成员购买房产的合同备案与受理房产的交易手续,并可以依照规定或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其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时的该怎么办?
          答: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其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主动申报。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收回保障性住房。
    10、申请人虚报、瞒报家庭相关情况的如何处理?
          答:以虚报或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已分配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本次分配资格,并将其不良信用情况记录存档。对通过弄虚作假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退出已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注销购房、承租合同,收回住房(属配售的保障性住房,按原购买价收回住房,装修费用不予补偿),并取消其在
          5 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11、对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答:对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有人知道泉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吗?

    申请住保障性住房要满足的条件,以山东济南为例,说明如下: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二、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设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价格等因素组织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所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家庭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三、申请购买廉租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标准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三、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

    为了申请泉州市保障性住房,需要填写《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以及非本市中心市区城镇居民户籍家庭提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的《居住证、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和符合优先配售(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1. 根据要求填写《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一式四份;

    2. 提供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调解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

    3. 提供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住房情况证明(非本市人员需提供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4. 提供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上年度收入证明。(统一格式的收入证明可向社区领取或到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下载);

    5、非本市中心市区城镇居民户籍家庭提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的《居住证、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符合优先配售(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拓展延伸

    根据《福建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泉州市保障性住房需要提供多种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需要提供多种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结语

    申请人需根据要求填写《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提供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调解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四份,以及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住房情况证明(非本市人员需提供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和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上年度收入证明。符合优先配售(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也需要提交。所有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修正):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七十五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四、佛山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佛山保障房申请条件:1、首先条件就是本人及直系亲属不能在室内有房屋。2、其次还要说到,申请人家庭是城镇户籍中里面的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群体,家庭成员需要在本市具有工作或者居住情况。3、申请人以及家庭没有享受过任何住房优惠,其他条件还要看政府当地的,随时发文。

    法律依据:《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五、泉州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

    泉州保障房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要求

    (1)现役军人须提交军人身份证号码表、军官证或士兵证。若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申请家庭须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公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本人书面声明)、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

    2、现住房情况证明

    目前的居住状况的证明。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长期在某地居住的社区证明等。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失业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失业的,应提交失业证。失业证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为准。

    4、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交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提交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5、自由职业者出具收入证明

    持有失业证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或无固定职业的人员,收入情况在个人诚信申报后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评估并盖章。

    六、泉州保障房申请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泉州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包括四个方面。首先,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是否已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已购买的政策性住房已出售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其次,拥有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是否能申请保障性住房?无论现拥有的住房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只要人均自有私房高于20平方米的,均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第三,长辈的住房是否计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只统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

    法律分析

    泉州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是否已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若已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则无法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但已购买的政策性住房已出售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的,则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2、拥有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是否能申请保障性住房

    无论现拥有的住房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只要人均自有私房高于20平方米的,均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

    3、长辈的住房是否计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只统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的住房,长辈如不是共同申请人,其名下的住房建筑面积不计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的店铺、写字楼的面积是否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的店铺、写字楼不计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但名下的店铺、写字楼的价格应计为家庭资产。

    5、曾经转让过自有私房,能否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的住宅自申请日期2年内转让的,该申请家庭不能购买保障性住房,但如符合配租条件的,可申请承租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福建省建筑法》和《泉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泉州保障房申请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泉州户籍家庭:申请人需具有泉州市户籍的家庭,且家庭成员之间需具有亲属关系;

    2. 收入条件: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低于泉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 住房条件:申请人家庭在泉州市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泉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

    4. 诚信条件: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

    若您符合以上条件,可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泉州保障房,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公示等环节。值得注意的是,泉州保障房申请实行差别化受理,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二十九条\\t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08-26)\\t第五十九条\\t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01-21)\\t第二条\\t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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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曹成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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